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主要考虑:按照十四五序时进度设置生态环境年度目标,推进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实施各项重点减排工程。同时,综合当前经济发展实际、保障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必将是载入史册的一年。我们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正式宣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
已签约项目落地开工。引进金风科技、三一重能等已经建立合作的龙头企业产业链配套项目落户我市,培育壮大风电装备制造产业。稀土产业方面,坚持2+2+N产业发展路线,集中力量打好稀土产业突破攻坚战,壮大稀土
帮扶政策体系,抓好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帮扶,深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61个集中安置点的后续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支持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
“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加快推动能源结构升级优化,着力构建统筹内外的能源供应保障体系,深入实施能源领域改革创新,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以较低的能源消耗保障了全省经济健康发展和民生福祉改善
答卷。充分发挥光伏扶贫脱贫带动作用,建成光伏扶贫电站267.6万千瓦,覆盖全省110个县(市、区),惠及40.4万户贫困群众,扶贫电站规模和带贫人口总数均居全国第一位。全面完成53个贫困县、6492个
构建统筹内外的能源供应保障体系,深入实施能源领域改革创新,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以较低的能源消耗保障了全省经济健康发展和民生福祉改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提供了有力支撑
6820万吨。全省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煤炭占比降到67.6%,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11.2%。
能源助力脱贫攻坚交出亮丽答卷。充分发挥光伏扶贫脱贫带动作用,建成光伏扶贫电站267.6万千瓦,覆盖全省
示范基地等项目加快开工、加快投资、加快投产。
聚焦产业引领,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持四个不摘原则,落实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创新1233模式,强化扶贫项目资产
后续管理。继续发展壮大扶贫产业,持续做好就业帮扶、光伏帮扶、消费帮扶、金融帮扶,确保已脱贫人口稳定增收。完善工商资本下乡项目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最大限度把产业增值收益留在当地、留给农民。提升联农带农能力
攻坚战,毫不放松抓好风险防范,持之以恒开展污染防治,同全国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17.1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203个省级贫困村全部销号,彻底摘掉了绝对贫困的标签,建昌和绥中加碑岩乡荣获
空间有效拓展。
第五,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生态宜居家园。全力推进乡村振兴。落实四个不摘,选派帮扶干部1059人,投入资金5亿元,实施扶贫项目924个,重点监测帮扶对象始终保持动态清零。推进农业产业
万户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产业帮扶持续巩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9.1万人,297.2亿元扶贫项目资产全部确权移交。会泽、宣威列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富源列为省级重点帮扶县,罗平云上花海、马龙天辅
)标本兼治筑屏障,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认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能耗双控、两高清理、有序用电等政策措施有效落实。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扎实整改
环境基础设施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的基础保障,是完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撑。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
。针对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建制镇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等重点地区,《指导意见》着重强调加快建设完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针对大中型城市,《指导意见》要求适度超前推进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针对京津冀
增减挂钩实现跨村组区位调整机制。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完善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加大劳务输出和就地就近就业支持力度,拓宽搬迁群众就业渠道。支持广东与
,支持苗岭、武陵山区、赤水河流域等一体化保护修复。加大对乌江、南北盘江、红水河、清水江生态保护修复的支持力度,实施重要河湖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对易地扶贫搬迁迁出地和历史遗留矿山实施生态恢复。优先支持
感谢并回馈社会的关爱与支持。2013年首倡光伏扶贫,并率先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开创全国光伏扶贫先河,多年来秉持用技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光伏扶贫理念,开发建设扶贫电站累计容量超过140万千瓦,遍布国内17个省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