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从严控制其项目开发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照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项目列入建设规模名单后,企业因自身原因不能按规定申报核准、备案的,两年内不得参与我省新能源年度规模建设项目申报;项目核准、备案后
6月29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率,降低开发成本,避免资源开发碎片化、低效化。坚持以规模化、基地化开发为导向,鼓励资源要素优先
)、通宝能源(600780.SH)三家上市公司,职工总数超50万人。
郭金刚曾在2021年晋能控股集团的务虚会上提出集团的发展目标:将集团十四五期末煤炭产量由6亿吨调整为5亿吨,形成55266发展目标
。
进入2022年,国际能源形势动荡,叠加国内用电量增长预期,煤炭供需仍然偏紧。一季度,晋能控股煤炭产量1.01亿吨,实现营收1373亿元,利润为67亿元,已与2020年全年利润相当。
郭金刚是
对售电公司与售电公司、电力用户间发生的违反交易规则和失信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理,记入信用记录,情节特别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对其违法失信行为予以公开。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或东北监管局对售电公司执行交易规则
的市场化秩序,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文件精神,自治区工信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经监管机构以及相关部门
了解节能降碳、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应用等情况,并对进一步做好节约能源资源、加强节能监察等提出具体要求。
本次启动仪式由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生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等部门主办
,陕西省节能中心、陕西省机关事务研究中心协办。启动仪式标志着2022年陕西省节能宣传周活动正式拉开帷幕。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何钟出席启动仪式,到活动现场参观节能宣传展示,详细了解省发展改革
动力及储能电池推广应用,做大做强南宁市新能源产业,促进产品销售,推进新能源产业化,我局起草了《南宁市动力及储能电池产业扶持政策》。现公开征询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文件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于2022年5
储能电池产业发展,进一步推动动力及储能电池推广应用,做大做强南宁市新能源产业,促进产品销售,推进新能源产业化,特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 本政策所称动力及储能电池生产企业,是指在南宁市辖区注册并纳税的企业
日前,河北正定县发布《关于全面开展供用电环境整治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规范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按照河北省能源局《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指导规范(试行)》要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应符合城乡
报装,占用可开放容量,报装后3个月内不施工的,给予销户处理。
严禁私自增加并网容量,未经许可严禁私自供给其他用电户,私自增容、转供的按照违约用电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照套取国家补贴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按照光伏
,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
业内人士表示,在光伏市场尤其是户用分布式市场假冒伪劣组件屡见不鲜,尤其是一线品牌易被仿冒,给正规组件厂商及消费者带来重大损失,该案的判决为能源科技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司法
共同设立被告单位南通中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某公司)以开展光伏贸易。2019年,义乌市光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某公司)向常州市某公司采购协鑫品牌的太阳能组件,经过多家公司层层转售
近日,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关于太阳能组件的假冒注册商标案,经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该案的判决为能源科技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司法样本。
协鑫(集团)控股
某公司)以开展光伏贸易。2019年,义乌市光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某公司)向常州市某公司采购协鑫品牌的太阳能组件,经过多家公司层层转售,最终被告单位中某公司接下了该笔订单。该被告单位的实际股东
2022年3月22日,国家能源局对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津发电分公司非法供电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没金额8381244元。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津发电分公司为发电企业,发电
总装机容量为130万千瓦。国家能源局收到该公司涉嫌非法供电的案件线索后,对该案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2017年10月至2021年11月期间,该公司未经许可非法向山西某科贸有限公司、河津市某煤业
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配合调查态度等情形,国家能源局对该公司的非法供电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2,095,311元,并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6,285,933元,罚没款合计
2022年3月22日,国家能源局对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津发电分公司非法供电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没金额8,381,244元。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津发电分公司为发电企业,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