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2023年11月起,自治区能源局组织开展了全区新能源项目“再起底”工作,围绕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分类施策,督促和指导各盟市和有关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同时全面实行市场化新能源项目“能进、能出”机制,企业可随时申报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也可随时申请废止已获批但难以推进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避免无法实施的新能源项目圈占土地等资源。根据工作安排,现对2023年11
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消息,为进一步推进自治区新能源科学有序、高质高效发展,该局日前组织开展了全区新能源项目“再起底”工作,对全区新能源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施策,全面实行市场化新能源项目“能进、能出”机制,企业可随时申报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也可随时申请废止已获批但无法推进实施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腾出发展空间给其他具备建设条件的拟申报项目,并禁止已废止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圈占土地等资源
10月25日,江西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逾期光伏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34个光伏项目因未开工被取消建设指标,估摸总计2.894GW。
7月2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23年3号令。《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23年6月14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经过清理,决定对47件规章、行政规范性和一般政策性文件予以废止,其中包括《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等多项跟光伏、风电能源领域有关文件。
7月2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23年3号令。《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23年6月14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经过清理,决定对47件规章、行
为加快推进新能源“十四五”规划建设进度,实现我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组织各市能源局对2021年及之前项目单位投资不积极、确定无法建设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进行了梳理。相关地市上报拟废止项目清单,经我局汇总,拟将阳曲县蔚蓝凌井店等19个总规模100.8万千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予以废止,现予公示。相关企业如有异议,请向相关市能源局提出书面意见,并在公示期(5个工作日)内,由市能源局上报省能源局。
4月1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公告,将决定废止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其中包括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规范的通知等。
4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就拟废止和修改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公告》。根据公告,国家发改委拟废止的文件中2项涉及光伏。
《通知》指出,去年以来,受多轮疫情土地调整等影响,全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规模不达预期,较“十四五”规划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推动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项目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统筹资金安排,倒排工期,合理组织施工,加快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并网。市县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完善项目定期调度、进度跟踪和通报机制,督指导促项目单位尽快
11月22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文称,能源局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拟废止《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亚临界煤电机组改造、延寿与退役暂行规定的通知》等51件规范性文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光伏相关政策5部,如下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