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基于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3年前三季度电力市场交易数据,分析当前中国电力市场发展的三大趋势:一是市场活跃度显著提升,全国交易电量达5853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9%,增速同比提高11.7个百分点;二是省内市场建设加速,省内交易电量增长22%;三是绿电市场稳步扩大,绿电交易量达249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1%。文章指出,火电与新能源等多元主体全面入市,现货市场陆续正式运行,跨省跨区交易达13037亿千瓦时、增长9.1%,反映出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和市场机制日趋完善。专家认为,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正增强价格信号灵敏性,有利于促进风光资源富集区电力向东部负荷中心流动,支撑新能源高效消纳。(199字)
国家发改委于10月23日印发《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试行)》,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将电煤、电力、天然气三类保供中长期合同纳入统一制度框架,明确其定义、适用范围及“企业主责、政府监管、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针对电力保供合同,特别规定其须明确电力曲线、价格机制等要素,覆盖年度至月内多日等多周期,并强调跨省跨区送电价格应在国家能源战略指导下,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协商确定;大型风光基地送电项目核准前须先行形成价格机制。《办法》共六章45条,围绕市场化与法治化、安全底线与民生优先等原则,系统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监管及法律责任,旨在提升能源供需稳定性、制度化水平和履约效能,切实保障能源安全、稳定、可靠、有效供给。(199字)
湖南省出台《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试行)》,旨在落实国家关于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虚拟电厂发展的政策要求,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方案明确虚拟电厂作为聚合分布式电源、新型储能及可调节负荷等分散资源的市场主体,按“电源型”“负荷型”“混合型”分类管理,并以聚合单元为基本交易单位参与电能量、绿电绿证、辅助服务及省间互济等各类市场。方案细化了市场准入条件(如调节容量≥10兆瓦、响应时间≥1小时)、注册流程(含能力测试、公示与生效)、聚合服务规范(合同周期≥6个月、代理关系唯一性)、交易机制(中长期、现货、绿电溯源与结算)以及计量结算规则(区分虚拟电厂与聚合资源主体,设服务费与联动价格两类套餐)。同时明确了信息变更、市场退出及信息披露责任,为虚拟电厂合规有序入市提供系统化制度支撑。(199字)
2026年1—8月,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电量达518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2%。其中,省内交易电量40264亿千瓦时,增速达21.5%;跨省跨区交易电量11536亿千瓦时,增长12.1%。交易结构以中长期为主,达46173亿千瓦时;现货交易为5627亿千瓦时。绿色电力交易电量21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1%;电网企业市场化代理购电电量为5638亿千瓦时。单看8月数据,当月交易电量75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2%,省内与跨省跨区交易分别增长16.0%和11.4%,绿电交易264亿千瓦时,增长7.7%。整体呈现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省内交易主导、绿电稳步增长的特征。
今年以来,多家发电企业因在电力市场交易中实施集中报价、串通报价等违规行为,受到能源监管部门查处。近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公室在信用能源网站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对3家发电企业分别处以55万元罚款,合计165万元。处罚事由明确为“存在串通报价违规交易行为且整改不到位”,被认定为“拒不改正”情形。此次处罚聚焦于企业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扰乱电力市场秩序的行为,凸显监管部门对电力市场化交易合规性的强化监管态势。案件反映出当前电力市场建设过程中,部分市场主体仍存在协同操纵报价等不正当竞争问题,亟需通过严格执法督促整改、维护市场公正透明。
2026年1—7月,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电量达4425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4%,反映电力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其中,省内交易占比近八成(34626亿千瓦时),增速达26.8%;跨省跨区交易9626亿千瓦时,增长12.5%,体现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提升。交易结构以中长期为主(39354亿千瓦时),现货交易达4898亿千瓦时,绿电交易19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6%。7月单月交易电量740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5%,当月绿电交易277亿千瓦时,电网企业市场化代理购电总量为4857亿千瓦时(前七个月累计)。数据整体呈现市场规模扩大、交易方式多元、绿色低碳导向增强的特征。
本文介绍了甘肃省发布的《民营经济助力护航行动方案》,旨在深入贯彻“两个毫不动摇”,系统性破解民营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推动其高质量发展。方案设定了到2030年的量化目标,包括民营经济占GDP比重超45%、科技型与高新技术企业中民企占比分别达90%和80%、营商环境全国一流等。全文围绕七大行动展开:优化公平竞争与政务服务环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并推动招商引资与出海拓展;强化产业创新,支持民企参与重大科技攻关、技术改造及未来产业布局;加强融资、用地、用能、人才等要素保障,特别提出支持民企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优化绿电消纳机制;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扩大项目推介与政策资金支持;实施法治护航,规范执法、清理欠款、强化产权保护。方案强调统筹协调与制度落实,力求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支撑力与竞争力。(199字)
对服务于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未参与配储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各地可给予容量电价。鼓励633号文件出台后开工建设的抽水蓄能电站自主选择执行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并参与电力市场。区域共用抽水蓄能电站的容量电费分摊比例根据容量分配比例确定,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优化。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容量电价政策和适时建立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周密组织实施,做好政策解读,引导企业加强经营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2025年12月29日,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首批发电类虚拟电厂正式入市交易。此次入市的虚拟电厂涵盖广东深圳、佛山、中山等地共5家调度单元,聚合分布式光伏等资源总容量约33兆瓦,以“报量报价”模式参与日前、实时现货市场优化出清。发电类虚拟电厂参与区域现货市场后,分布式光伏等分散资源从电网“被动管理对象”转变为主动响应的“市场主体”。
12月30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公示2026年江苏省内电力市场年度交易结果、2026年江苏省内电力市场年度绿色电力交易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