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能源双控三年攻坚行动(2018~2020年)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7〕19号),十三五期间我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目标为
政策保障等工作举措,推动节能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依法节能、科技节能、改革节能、创新节能和制度节能,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降耗约束性目标,实现绿色发展
2018年5月17日,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2018中国绿色数据中心大会在天津举办,会上表彰了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数据中心先进适应技术产品目录(第二批)》的技术产品以及通过
到各部委的重视。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要求,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制定了《国家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工作方案
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坚决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以保障人居环境和群众健康为出发点,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科学分析、精准监测、精细管理、依法治理为工作思路,以“控煤、减排、管
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环保厅、省发改委,各市、县〔区〕政府)
(二)全面深入治理工业污染。
4.坚定不移淘汰落后产能。以钢铁、煤炭、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能耗、环保
,环境空气质量将成为区域绿色发展的突出短板。随着关中地区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臭氧等复合型污染日益凸显,全省特别是关中地区的空气质量改善面临更大压力。
(三)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产业结构
目标责任考核,层层分解落实各地、各部门的污染防治责任。组织实施《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和年度工作方案,坚持系统施策、统筹防治、协调推进,持续落实减煤、控车、抑尘、治
不合理的考核收费。
4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等六部门对外发布《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通知的总体要求是,加快提升光伏产业智能制造
智能光伏工业园应用示范、智能光伏建筑及城镇应用示范、智能光伏交通应用示范、智能光伏农业应用示范、智能光伏电站应用示范、智能光伏扶贫应用示范等。
4)其中,在符合光伏“领跑者”计划要求中,优先支持基于
节能减排,顺利完成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有力地推进了经济转型升级提质,为实现自治区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超额完成。全区单位GDP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分别累计下降18.8
节能减排取得积极成效。以节能减排为抓手推动产业结构调整,2015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0%,比2010年提高近4个百分点。装备制造、有色、农畜产品加工和高新技术占工业比重达到32.7
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二)建设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推进公路、铁路、水运、航空、轨道等现代综合交通体系绿色发展,发展低碳智能运输体系,推进省部合作机制
相关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切实抓好落实。(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市县政府、省统计局)
(二)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对市县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估、考核。考核
垃圾、农村林业废弃物、工业有机废水等城乡废弃物能源化利用。加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行及污染物排放监测,定期公布监测报告。开展垃圾焚烧发电领跑者示范项目建设,推动垃圾焚烧发电清洁绿色发展。组织开展海洋能
、加快能源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一)壮大清洁能源产业
统筹优化水电开发利用。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妥善解决移民安置问题,有序推进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黄河上游等水电基地建设,控制中小
、工业有机废水等城乡废弃物能源化利用。加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行及污染物排放监测,定期公布监测报告。开展垃圾焚烧发电领跑者示范项目建设,推动垃圾焚烧发电清洁绿色发展。组织开展海洋能调查研究,适时启动
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一)壮大清洁能源产业
统筹优化水电开发利用。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妥善解决移民安置问题,有序推进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黄河上游等水电基地建设,控制中小水电开发。加快
进光伏发电开发利用,开创了石漠化土地利用新模式,实现了绿色农业与现代工业的和谐发展,探索了精准光伏扶贫试点示范。光伏电站建设占用土地较多,光伏电站建设与土地、林地使用矛盾突出;云南省水能资源丰富,从电源结构
环境影响、技术经济、社会效益和多元化发展等因素,科学分类、严格把控。调整太阳能光伏发电开发功能定位,服务当地民生改善和脱贫致富。保护环境、生态优先。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按照生态优先、社会优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