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报我委;电网企业每半年将享受度电奖励的项目实际发电量和应奖励金额报我委。上海市电力公司做好平台的系统维护、使用培训和技术支持等工作。2.做好项目建档立卡。发电和电网企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相关政策给予不超过2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年产值首次达到一定规模的新能源工业企业,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二)支持新能源产业集聚。对
符合一定条件的新能源产业集聚园区,给予园区运营单位不超过2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三)支持举办重大活动。鼓励企业提升品牌影响力,优先以市场化方式筹集资金,开展全球人才、技术、项目等
建成,符合区块规划、技术规范并纳入市级低碳数据库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实际发电量按0.1元/千瓦时给予补助,连续补助3年,每年发放一次。本政策奖励按照企业申报的自然年数据作为奖励依据。2.大力支持
近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上海市2024年度第一批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拨付计划(草案)公示》,奖励总金额82801227.8元,其中风电项目4个,奖励金额46579672.50元;光伏电站
项目1375个,奖励金额32214809.05元;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7210户,奖励金额4006746.25元。原文如下:上海市2024年度第一批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拨付计划(草案)公示为促进本市可再生能源
9月9日,上海市2024年度第一批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拨付计划(草案)公示,奖励总金额82801227.8元,其中风电项目4个,奖励金额46579672.50元;光伏电站项目1375个,奖励
金额32214809.05元;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7210户,奖励金额4006746.25元。原文如下:上海市2024年度第一批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拨付计划(草案)公示为促进本市可再生能源发展,推进节能减排和
重大项目攻关。到2027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10个以上,取得重大国产化替代成果5项以上。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到2027年,新培育认定首台(套)产品10项以上,通过保险补偿、应用奖励等方式支持首台(套)产品的推广应用。(市科技局、市经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用好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海陆丰革命老区产业帮扶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奖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专项资金等,统筹中央、省、市资金联动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家电等
制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生态环境保护和减污降碳协同为主要目标,以实际效果为导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将资金分为奖励资金和补助资金两类,主要用于支持环境治理、能源、交通等领域,重点对
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创新技术、绿色绩效评级优秀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等进行激励奖励。(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引导绿色金融政策支持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积极开展北京银行等金融机构
包装,构建全过程减塑禁塑治理体系。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车服务系统,倡导全社会绿色低碳出行,逐步提高绿色交通出行比例。推广绿色低碳产品,完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制度,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低碳
产业带动能力强、创新发展能力好的企业项目纳入省级财政奖励资金项目库。用足用好中央、省、市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等,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