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发电,积极推广“板上发电、板下种植养殖”光伏立体发展模式。优先推动风能、太阳能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开展风能、太阳能功率预报,有效降低弃风弃光。到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8000万千
发电、板下种植养殖”光伏立体发展模式。优先推动风能、太阳能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开展风能、太阳能功率预报,有效降低弃风弃光。到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8000万千瓦左右,2030年达到1.2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运用,落实可再生能源设施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保障建筑结构和产品使用安全。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在
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在新建绿色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鼓励有条件的既有建筑在节能改造时充分考虑利用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高安市“整县光伏”试点建设,探索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
推动城乡建筑应用太阳能发电。原文如下: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十四五”目标任务及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钦政办〔2022〕4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
推动城乡建筑应用太阳能发电。稳步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实施绿色高效制冷行动,以建筑中央空调、数据中心、商务产业园区、冷链物流等为重点,更新升级制冷
建筑示范应用。提升超低能耗建筑、近零碳建筑标准执行力度,提高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水平,开展太阳能光热、光伏与建筑装配一体化应用。3.应用绿色建造方式。落实绿色施工,提高绿色低碳建材使用比例,推行全装修住宅,扩大
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助动自行车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港口岸电、机场地面辅助电源等。3.完善综合交通服务配套。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出行环境,完善轨交站点配套接驳设施,发展共享出行模式解决园区
。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系统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在机场、高铁站等基础设施大力推广绿色节能建筑和建筑光伏一体化。实施港口岸电改造。七
一体化行动,提高建筑采暖、生活热水、炊事等电气化普及率。加快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发展,加大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推广力度,因地制宜推行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暖。推广海阳核能“零碳”供暖经验
;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7%以上;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909万千瓦;森林覆盖率达到48.78%,森林蓄积量达到6860万立方米。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明显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
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42%以上;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力争超过1288万千瓦;森林覆盖率保持在48.78
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快推动风能、太阳能、天然气、生物质能项目建设,布局建设一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加快现代煤炭物流和商品煤交易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煤炭洗选和提质加工,提高煤炭利用效率。积极推进燃煤发电机组超低
。在大气环境质量方面:部分村屯存在原煤散烧现象,增加了降碳压力。目前仍以主要以传统能源消耗为主,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发展尚需推进。秸秆禁燃、离田压力较大,综合利用能力有待提高。机动车
,换电站达到200座,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实现全覆盖。4.引导绿色低碳出行。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和自行车专用道、行人步道等慢行系统建设,构建“轨道+公交+慢行”网络
基于限额指标的建筑用能管理制度。加强建筑拆除管理,杜绝“大拆大建”。3.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充分利用建筑本体及周边空间,大力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因地制宜开发利用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
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2%以上,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500万千瓦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31%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3.1亿立方米,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后稳中有降。到2060年
。实施风光装机倍增工程,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布局建设一批集中式光伏电站和风电项目,有序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到2025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600万千瓦。加快抽水蓄能
、经济性能等条件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光伏瓦、光伏幕墙等构件替代传统建筑装饰材料。鼓励具备条件的新建居住建筑在满足太阳能光热利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剩余的屋顶面积进行光伏发电。到2025年,力争创成1个省级
“光伏领跑者”建设经验,利用符合农业要求的既有鱼塘、养殖大棚、农业大棚等非固定建筑物开发建设“渔光互补”“农业+光伏”等项目。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利用车棚顶建设光伏发电设施,为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提供“零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