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地热能勘查开发力度,因地制宜采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多种清洁能源与天然气、电力耦合供热。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电力实现建筑供热(冷)、炊事、热水,推广太阳能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到2030年
,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0.6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力争达到150万千瓦左右。(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
绿色低碳建材宣传和下乡等活动。大力发展装配化装修,鼓励使用节能灯具、节能环保灶具、节水马桶等节能节水产品。倡导绿色低碳家居生活方式,合理控制室内温度、亮度和电器设备使用。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因地制宜
加强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村生活中的应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大力发展绿色低碳
。因地制宜应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解决建筑采暖用能需求。加强用能基础设施与互联网、5G等信息基础设施的融合与升级改造,服务智能工厂、智能小区、智能楼宇、智能家居创建。强化提升
构,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空气源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逐步提升清洁能源消费比重。推广农村住房建筑导则,引导建设绿色环保宜居型农村住房。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支持引导作用,推进
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低于70%。大力发展绿色家装。鼓励使用节能灯具、节能环保灶具、节水马桶等节能节水产品。倡导合理控制室内温度、亮度和电器设备使用。因地制宜推进清洁取暖设施建设改造,持续推进
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提升沼气利用水平。
(四)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消费。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全面落实购置税减免、免限行、路
标准体系。
三、全面落实节能降碳有关工作
(一)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因地制宜推广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能源和热泵技术,实现新增热泵供热(制冷)面积达200万平方米。持续推广新能源汽车,适度
空调系统节能改造项目、智能高效照明(二期)项目,加快推动中央国家机关食堂灶具节能和油烟净化、数据中心节能改造等在施项目建设。
(三)开展试点示范。推进2022年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实现全国70%左右
2月7日,国管局发布《关于2022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指出,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因地制宜推广利用太阳能等绿色能源,持续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和
,加强区域合作和协调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管理制度标准体系。
三、全面落实节能降碳有关工作
(一)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因地制宜推广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能源和热泵技术,实现新增
房建设,加快农房节能改造。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因地制宜选择适宜取暖方式。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
。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建设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加快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升级和特色应用,创新光伏+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坚持陆海并重,推动风电
直接碳排放。鼓励逐步以高效电磁灶具替代燃气、液化石油气灶具,推动有条件的公共机构率先建设全电厨房。
(二)大力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项目。充分利用建筑屋顶、立面、车棚顶面等适宜场地空间,安装光电转换
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大力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项目、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持续推广新能源汽车,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提高建筑用能管理智能化水平、推动数据中心绿色化、提升公共机构绿化水平
选择适宜取暖方式。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
原则上不低于50%。
3.大力发展新能源。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建设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加快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升级和特色应用,创新光伏+模式,推进
,法定代表人为王兵。经营范围包括新风系统技术研发、咨询、服务;光伏电站、充电设备、空气能、太阳能、新风系统、净水设备、烟机灶具、热水器、防盗门的销售、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