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我市能源结构持续优化,低碳转型成效显著,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29.8%,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至35.6%,天然气、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288.2万千瓦、43.2万千
天然气主干管道建设。统筹推进全市储气调峰能力建设,推进储气设施集约化规模化运营,加快城镇配气管网建设,提高全市管输天然气供应覆盖率。3.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到2025年,全市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到
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4.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二)水土保持税费优惠5.建设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6.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动
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二、促进节能环保为加强环境管理与治理,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减少工业化、城镇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改善人居环境,努力提高环境质量,现行税收政策在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保障居民供热采暖
项目建设规范、建设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1、明确严禁以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为由,在楼顶和平台违法搭建采光房、钢棚等违法建筑;2、严禁在安全隐患建筑物、地灾点房屋和违法建筑物上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严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3.城镇规划执行规范。户用分布式光伏设施应在县供电公司公布的可开放容量区域内安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符合县、乡(镇)国土空间
,有效扩大用户侧光电应用。稳步推进集中式平价风电项目建设和分散风能资源开发,加快老旧风电项目技改升级,推广高塔筒、大功率、长叶片风机及先进技术,积极发展低风速风电。积极发展太阳能光热发电,推动光热发电与
太阳能光热发电,推动光热发电与光伏发电、风电互补调节。因地制宜发展生物天然气、生物成型燃料、生物质(垃圾)发电等生物质能源,加快生物质成型燃料在工业供热和民用采暖等领域推广应用。积极推广浅层地热能供暖,探索
屋顶资源,大力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积极推广太阳能供热应用,新增太阳能发电装机200万千瓦。详情如下:目 录第一章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二)规划目标(三)重点领域第二章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绿色转型升级
推广太阳能供热应用,新增太阳能发电装机200万千瓦,谋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容,结合资源和环境条件,开发利用生物质能。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省天然气等上游供气企业合作,争取
个,装机88.6万千瓦;新增投产垃圾焚烧电厂14座,装机26.6万千瓦,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590万吨/年;浅层地热能集中供暖制冷面积达到885.6万平方米,较2015年底增长200%。4.产业链
条逐步完善,装备技术有效突破。产业链方面,建立了具有中部领先水平的新能源装备产业链。兆瓦级风电整机年产能达到1000套以上,稳居全国前列,形成中部六省综合配套能力最强的风电产业集群;高效太阳能
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发展,有序推动整县(市、区)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通知还指出,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示范推广高效低排放生物质炉具、新型节能电暖炕等农村
项目。以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企业集群为重点,因地制宜推广建设涉挥发性有机物“绿岛”项目。到2025年,建成一批节能环保示范园区。(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推动城镇绿色节能
管控,在降碳的同时确保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保障群众正常生活。(十二)积极发展新能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构建多元互补、稳定高效的新能源
。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多种手段,加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力度。六、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十七)推进城乡建设和管理模式低碳转型。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资源与产业互补,构建区域
钢结构建筑;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促进太阳能光电建筑建设。第七节加快能源合作步伐(一)大力推进清洁能源招商引资。围绕
;全市电煤调入量超230万吨;已建成186座在营加油站及1座成品油库;建成城镇燃气公里数达851公里,天然气普及率达35.7%,城镇燃气需求迅速扩大。——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2015年我市能源消费
在双碳目标推动下,国家层面出台多项鼓励发展光伏的政策。2022年3月1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
30%,全国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0.5亿千瓦以上,地热能建筑应用面积1亿平方米以上。为促进分布式光伏及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6月26日,湖北省特举办分布式光伏与光电建筑一体化交流培训会,晶澳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