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0亿吨标准煤左右。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超过50%,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实现翻倍。2025年,地热能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燃料、太阳能热利用等非电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利用太阳能、地热、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满足建筑供热、制冷及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鼓励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等过程中同步实施建筑绿色化改造。鼓励小规模、渐进式更新和微
,优先支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利用太阳能、地热、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满足建筑供热、制冷及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鼓励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等过程中同步实施建筑绿色化改造。鼓励小规模
、工商业厂房和农村居民屋顶等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到2025年,50%以上试点县达到国家标准,开发规模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示范。统筹推进乡村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多元化
。大力发展国和系列技术,打造先进三代核能基地。积极安全推进高温气冷堆示范推广。到2025年,核电装机达到570万千瓦。稳妥推进核能综合利用。推动胶东半岛具备条件的地区逐步实现核能供热。推进核能海水淡化
制冷系统能效水平,推动清洁取暖、工业余热、可再生能源等在城镇供热中的规模化应用,城镇清洁取暖比例和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开展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争取国家试点建设。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
。开展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综合型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深入实施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组织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开展绿色办公。逐步淘汰老旧公务用车,优先
产业园区和集群污染综合整治,推进园区供热、供电、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和处理处置。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工业园区建设绿岛项目,推进泄漏检测与修复
,积极发展生物质锅炉供热,鼓励开展生物质与燃煤耦合发电。新增生物质发电装机50万千瓦,2025年生物质发电装机达160万千瓦。积极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加强地热资源勘查,在江汉盆地、南襄盆地、武汉新洲
、黄冈英山等地区开展地热能资源勘查、试验、评价。积极推进地热能多元融合发展,在武汉、襄阳、宜昌、十堰等地区,积极推广浅层地热能供暖和制冷应用。积极探索中深层地热能综合利用形式和市场运营模式。新增地热能供
、高效热回收新风系统、新风预热技术、能源管控技术及与可再生能源结合的辅助供热制冷系统等关键技术方面需进一步研究。立足于严寒地区的相关设计标准,配套的产品标准、施工工法等技术标准需逐步完善。二是产业集聚度
、生物质等资源优势,推动太阳能新风预热、石墨烯加热、地源热泵等新产品应用,大力发展绿色加热系统、生物质能源装备及供暖系统。发展清洁绿色可循环热源系统。
强链:推动发展石墨烯加热壁画、石墨烯智能水暖
、海绵城市建设。全面实施低能耗建筑标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稳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系统、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和地源热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落实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更新
升级制冷技术、设备,优化负荷供需匹配,大幅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水平。落实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
(四)交通运输
地源热泵(不含水源热泵)、再生水源热泵等供热制冷技术与常规能源供热系统融合发展,到2025年,新增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45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占比达到10%以上。 扩大浅层地源热泵应用。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