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光伏发电价格政策等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显示,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浙江省将在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而位于嘉兴光伏高新区的屋顶光伏项目,在项目建成后的前3年,浙江省将再补贴0.3元/千瓦时。
日前,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从国家资金补贴规模管理、国家资金补贴申请、并网、计量和结算、信息报送等方面做了相关陈述,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深度解读内发改能源字[2014]981号《关于重新报送2014年光伏发电项目年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
日前,工信部在其官网上公告了国家第二批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据了解,光伏企业通过规范条件审核将成为获得政府出口退税、银行信贷支持等重要依据。进入工信部名单的企业,未来在光伏制造业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上,将在一定程度上获得各地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