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国家能源局于12月15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委能源局等有关部门下发的《太阳能利用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的文件在业内广为流传,该意见稿对目前太阳能利用的情况和未来“十三五”期间的规划进行了说明,并要求各下发机构于12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针对这个文件,小编对内容进行了梳理,罗列出几大看点,供各位参考。
在鄂州市华容区临江乡粑铺村落地的光伏扶贫项目,总装机容量60千瓦,预计年均发电量6万千瓦时以上,不仅能满足居民的自用电需要,而且能将富余的电能卖给国家电网,增加特困居民的收入。该项目年均减排二氧化碳55.6吨、二氧化硫1.8吨,可年均节省标准煤19.7吨。
针对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科华恒盛一直坚持以创新推动转型,与合作伙伴及用户深入开展合作、以取得三方共赢局面,从技术和管理上提高设备、能源的使用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损耗,以绿色行动来推动各领域信息化建设,助力政府及企业等高端用户可持续发展。
为解决该村第二批“户用光伏电站”农户出资临时短缺的问题,扎实推进农村精准扶贫开发工作,灵璧农行多次派人到该村调查了解,深入农户了解资金需求,通过实地调查、与农户面谈、借助村委会进行贷前调查等方式,核实借款人的申请材料,落实担保人员。
近日,徐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及风电投资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有效拓展屋面资源。鼓励电力用户利用各类具备条件的既有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新建建筑屋顶要合理预留建设空间,其中政府投资新建的标准化厂房、大型场馆等公共建筑, 除特殊用途及要求外,具备安装、使用条件的均须按照分布式光伏对屋面荷载标准进行设计。现有重点耗能企业要优化用能结构, 利用自有屋面采取多种方式
梁志鹏指出,光伏扶贫不仅是企业的事,更是政府的事。企业要坚持以市场为主导,建立清晰、持久、可持续的发展模式,用行动来说明,用实践来完善,推动精准扶贫工作。
为保障光伏扶贫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市将建立完善针对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光伏电站运行维护服务机制,统筹建立光伏扶贫工程监管机制,制定项目备案、施工、验收等管理办法,协调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印制内容全面、通俗易懂的《光伏扶贫使用维护手册》,发放到有关贫困村和贫困户。
12月2日下午,记者慕名来到被誉为“全国光伏试点第一村”的大宁县昕水镇而吉村。在村口的一片空地上,一排排光伏发电板整齐划一,一块块蓝色多晶硅组件在太阳的照射下格外耀眼。
导读: 《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明确,开展光伏发电产业扶贫工程,一是实施分布式光伏扶贫,支持片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内已建档立卡贫困户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增加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收入;二是片区县和贫困县因地制宜开展光伏农业扶贫,利用贫困地区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光伏电站,使贫困人口能直接增加收入。
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的规定,为鼓励先进技术,抑制高能耗、低效率光伏产能,今后新上光伏制造项目应满足单晶硅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20%、多晶硅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18%、薄膜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