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备案制,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利用、二手交易市场的用地支持力度,推动将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
中心复核后,按规定完成公示程序的项目予以公布。此次纳入2024年第四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共727个,核准/备案容量3715.2兆瓦,其中:集中式发电项目77个、核准/备案容量3582.5兆瓦
,分布式发电项目650个、核准/备案容量132.7兆瓦。此次变更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共18个,核准/备案容量137.1兆瓦,其中:集中式发电项目5个、核准/备案容量132.4兆瓦,分布式发电项目13个、核准/备案容量4.7兆瓦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4年4月15日
、申报材料1.项目申请表;2.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3.项目备案文件;4.浦东新区供电公司出具的项目并网验收意见;5.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产权证明及使用证明;6.单位承诺函;7. 现场照片
,明确办理并网手续的申请条件、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在电网可接入容量范围内,按照申报接入时间顺序出具分布式光伏项目电网接入意见。三、项目推进程序(一)项目备案管理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其中
用户个人利用自有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以自然人身份申请办理个人项目备案;租赁他人产权屋顶或工商业企业自有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严格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以工商业企业(非自然人)身份申请
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建设协调等工作,区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管理工作。第二章 工作职责第四条 部门责任(一)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屋顶光伏项目的备案审批工作,并对项目进行监管
。第七条 业主责任各项目业主对所安装的屋顶光伏项目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得违章建设,不得影响他人通风采光通行,不得对周边造成安全威胁。第三章 项目备案、申请第八条 屋顶光伏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项目备案
专业化园区做好硅基太阳能光伏产业创新集群培育工作,制定相应的行动计划及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备案。(二)强化政策支撑。鼓励硅材料企业提高绿电使用比例。对企业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管理等各环节数字化智能化改造
垃圾分类管理,落实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及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建立源头减量、规范处理、管理闭环、整体智治的信息化管理平台,探索建立“互联网+建筑垃圾政务联审联批模式”,有效衔接广东省建筑垃圾跨区
实施方案及时进行核准(备案)。一体化项目业主严格按实施方案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第十八条【按期调度】县级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强一体化项目建设监管,依托河南省可再生能源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定期向省发展改革
发展改革委备案。第十七条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优先将具备条件的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项目纳入规划,增量配电网内电源、电网、负荷、储能等项目内容按照类别分别进行核准或备案。第十八条 公共电网企业应无歧视
:1、县域电网可接入屋顶分布式容量原则上按照不向220千伏及以上电网返送功率为依据进行测算。2、严禁超容量接入,各级电网主变(配变)所接入的光伏容量(含已备案在建或待建容量)不应超过设备额定容量的80
一体化项目建设,指导帮助企业依法合规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尽快落实相关建设条件。第十七条 【项目立项】县级能源主管部门应按实施方案及时进行核准(备案)。一体化项目业主严格按实施方案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
企业负责编制增量配电网类项目实施方案,报省辖市发展改革部门批复;省辖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符合条件的增量配电网类项目实施方案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第十七条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优先将具备条件的源网荷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