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光伏组件、逆变器、变压器等设备和物资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在甲方不付工程款的前提下,承包商有资金能力按期完成全部项目建设工作。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
结算价款的85%。在本笔付款支付前,乙方按实际容量提供合同总价款的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甲方在工程款中扣留质保金(质量保证金)5%,在项目整体质保期(壹年)届满后,在满足乙方已完成所有质保工作
在5000万及以上人民币。 2.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可以为招标人开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有完善的质量ISO-9001系列的质量、安全和环境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4.投标人具有
人民币。 2.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可以为招标人开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有完善的质量ISO-9001系列的质量、安全和环境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5)具备开具光伏组件、逆变器、变压器等设备和物资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在甲方不付工程款的前提下,承包商有资金能力按期完成
,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
3.7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4年至今)同类型实际应用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4.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
(6)近三年(2014年至今)同类型实际应用业绩;
(7)2013年至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8)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注:投标人应对所提
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原件);
3.6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
3.7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4年至今)同类型实际应用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
3.8本项
证书;
(4)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
(6)近三年(2014年至今)同类型实际应用业绩;
(7)2013年至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8)代理商
发电集中示范项目获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并于8月份并网。截至2015年5月6日,向瑞星化纤供应电能计105995.25元,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瑞星化纤分文未付。 2015年6月4日恒信
) 上午9:00时 至 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 (北京时间) (3)注:说明 ①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招标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
16:30时 (北京时间) (3)注:说明 ①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招标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