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区实施“腾笼换鸟”低碳新兴产业项目、强链补链项目和技改项目。充分利用差别化电价、水价、气价、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推动高耗低效企业整治提升。29.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技改贷投放力度,发展
产品检验检测,按80%收取费用。 (三十二)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在疫情期间对受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房产业主,2022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
中小企业以及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房产、土地出租人,2022年可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二十六)强化企业复工达产支持政策。适度扩大保障企业、防疫物资生产企业
产业链供应链,打破物流不畅、口岸通关等经济循环堵点;保持物价稳定,千方百计促进消费恢复,全力稳就业增收入,确保2022年上半年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经济增长和投资、进出口实现年初预期目标,城镇调查失业率
年可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二十六)强化企业复工达产支持政策。适度扩大保障企业、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连续生产运行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重点外贸外资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重
进口汽车1000辆。对皮卡车进城实施精细化管理,落实国家进一步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措施。新建居民小区配套机动车停车位,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时,对具备条件的
得税
4.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水土保持税费优惠
5.建设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6.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动免征水土保持
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11.为居民供热的供热企业使用的厂房免征房产税
12.为居民供热的供热企业使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节能环保电池、涂料税收优惠
13.
、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精准落实金融政策
9.启动实施双稳基金担保贷款风险补偿机制。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返乡
免征三个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最多减免一年。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承租国有房屋(不含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
11.为居民供热的供热企业使用的厂房免征房产税
12.为居民供热的供热企业使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节能环保电池、涂料税收优惠
13.节能环保电池免征消费税
14.节能环保涂料免征
)风力、水力、光伏发电和核电产业税费优惠
50.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51.水电站部分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52.分布式光伏发电自发自用电量免收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53.分布式光伏
租金;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并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述政策优惠。鼓励和引导各地区结合自身实际,拿出
。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行业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
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内蒙古税务局、自治区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
4. 继续推进非接触式办税,进一步减流程、减材料、简方式,高效便捷服务市场主体。在自治区税收权限内,按规定对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内蒙古税务局)
5. 降低企业社
绿化行动,支持天然林保护与修复、国土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税收政策,促进农业生产绿色协调发展。 (六)支持构建绿色低碳生活。积极支持绿色低碳主题宣传活动和零碳系列展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