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大力推进垃圾分类,优化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方式,加强可回收物和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建设。减少有机垃圾填埋,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恶臭和温室
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补齐分类收集转运设施短板。到2025年,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65%左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等按
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村容村貌显著提升。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化肥化学农药减量化、秸秆综合利用,加快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深入
氮氧化物协同减排,散乱污企业整治,加大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整治力度,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强化土壤环境风险协同管控,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强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
、屠宰、无害化处理等重点环节监管。优化农业保险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
二、高质量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让乡村产业更加有奔头
(五)加快推动设施农业提档升级。用好市级扶持政策,重点支持产业布局
,让村庄田园更加有看头
(九)持之以恒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行动方案》,巩固整治成果,围绕改善村容村貌、垃圾和污水治理、村庄绿化美化、公共设施维护等重
力度,持续推进畜禽粪污及养殖尾水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能力,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到2025年,化肥、农药施用量保持零增长,畜禽
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到2025年,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县级城市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建制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明显提升,城市、县城平均污泥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97%以上,实现
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出水达到准IV类水标准,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引导社会资本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5年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95%。完善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系统
建筑、节能门窗、绿色建材、绿色照明,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推动公共交通工具和物流配送、市政环卫等车辆电动化。推广节能低碳节水用品和环保再生产品,减少一次性消费品和包装用材消耗。
(二十九)完善垃圾收集处理
体系。因地制宜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配备满足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压缩式的收运车辆,改造垃圾房和转运站,建设与清运量相适应的垃圾焚烧设施,做好全流程恶臭防治。合理布局危险废弃物收集和集中
任务,其它设区市和100个县(市、区)已全面启动垃圾分类工作,先行选择了14个县(市、区)试点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推进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处理更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全面完成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年底前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达到80%。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全面完成灾区农村人居环境修复和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任务,新改造农村无害化厕所100万户
上网电价市场化和输配电价改革,完善供水、天然气管道运输等价格管理机制,规范教育、垃圾处理、托幼养老等重点领域收费管理。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引导国有资本加大对新材料
攻坚行动,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清洁化改造。推行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污泥无害化处置。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治水办)
四、健全
NOX和VOCs协同治理。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农业面源、船舶、尾矿库等污染治理工程,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推进重点区域和高耗水行业节水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