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决定书、租赁合同、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公开出让的外,经依法批准,可采取协议出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由于规划调整、经济形势发生变化、企业转型等原因,土地
出让。(4)利用闲置设施建设符合规划的社区商业设施,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旧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以及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土地兴办体育、文化产业项目,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
尚未施工建设,经与西安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航天分局协商,同意由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土地储备中心收回美畅科技受让使用的HT02-7-3-2号宗地94.493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
。支持郑州经开区内国家设立的高校、科研机构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对科技成果在郑州经开区转化的,按照规定给予后补助支持。支持省级投资平台参与郑州经开“智慧岛”建设。支持郑州
、郑州市建设的人才公寓用地,加油、加气、加氢站等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不列入“去化周期”调控范围。在报批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方案的同时,郑州经开区可同步开展供地方案编报等供地前期工作。郑州经开区对公
衡。鼓励推广使用占地面积小、不改变地表形态、不破坏耕作层的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节约集约使用土地。(三)推进模式创新。创新开发利用场景、投资建设模式和收益共享机制。鼓励项目所在村集体依法通过土地使用权入股等
,所涉及的宗地应当为界线相邻的地块,且土地权属性质、使用权类型和土地用途一致,并宗后的地块应符合规划、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要求。如涉及土地出让终止期不一致的,在不突破最高出让年限的前提下,可按出让终止期
完成的房屋建筑,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应具有建设审批或竣工验收材料,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利用产权红线内空余场地建设分布式光伏的,应具有场地权属资料,并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或违反其他土地使用规定。项目单位与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所有人非同一主体时,项目单位应与所有人签订建筑物、场地及设施的使用或租赁协议(需明确建设光伏事宜);涉及建筑物及设施为共有情况的,还需
推广。在政策支持上,《总体方案》表示,开展模式创新。支持试点村统筹区域内可利用的风、光、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资源,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模式实施,提高农村能源自主保障能力。鼓励依法通过土地使用权入股等方式
人工干预增强碳汇潜力,加强黑土地保护性耕作与耕地质量保护提升技术等。(六)前沿颠覆性低碳技术创新行动重点开展新一代光伏电池、催化制氢、新型电力系统、布雷顿循环发电、前沿储能、电力转换、二氧化碳高值化利用
交易中心,保障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完善,跟进建设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检测、评估、认证体系,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重点攻克氢能全产业链相关技术,推动氢制备、氢储运、氢加注等核心技术
9月30日,艾罗能源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公司拟在桐庐经济开发区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投资建设大型储能系统及智慧能源系统研发生产项目,并就本项目与桐庐经济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书》。据悉,本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5亿元人民币,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7.55亿元
人民币,最终投资金额以项目建设实际投入为准。在土地摘牌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个月
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中具有帮扶任务的能源企业。实施模式方面,试点项目应采取“村企合作”模式,村集体可依法依规利用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土地使用权作价、农户集资等方式入股;试点项目应实行“利益共享”,项目
空闲土地,结合乡村振兴发展,以行政村为单位,以村企合作为形式,以利益共享为目的,以尊重村集体决策和村民意见为前提,开展驭风行动试点,力争在2025年底前建成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风电项目,建成后每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