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太阳能光伏发电推广应用工作小组,市经信委、农办、发改委、建委、财政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林水局、质监局、金融办等部门和国网杭州供电公司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光伏发电
验收等方面推动落实。市财政局负责光伏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兑现。市规划局负责将太阳能光伏推广应用纳入城市规划。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光伏地面电站项目用地审核和监管工作。市林水局负责光伏地面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水域
(一)加强统筹协调。在杭州市新能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框架内,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太阳能光伏发电推广应用工作小组,市经信委、农办、发改委、建委、财政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林水局、质监局、金融办等
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光伏地面电站项目用地审核和监管工作。
市林水局负责光伏地面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水域的规范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质监局负责加强杭产光伏产品和光伏发电系统的质量监管工作。
市金融办负责协调
杭州市新能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框架内,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太阳能光伏发电推广应用工作小组,市经信委、农办、发改委、建委、财政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林水局、质监局、金融办等部门和国网杭州供电公司
推广应用,并从建筑能评、建筑光伏应用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推动落实。市财政局负责光伏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兑现。市规划局负责将太阳能光伏推广应用纳入城市规划。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做好光伏地面电站项目用地审核和监管
国土资源局责任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各镇(街道)(三)积极推行光伏建筑工程鼓励新建屋顶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的工商业和公共建筑,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一是从源头上抓好光伏建筑设计的监管
局责任部门:各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光伏发电项目推进协调小组,由县政府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人防办)、县农经局(农办
、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卫生计生局、县国土资源局
责任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各镇(街道)
(三)积极推行光伏建筑工程
鼓励新建屋顶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的工商业和公共建筑,按照光伏建筑
组织领导
成立县光伏发电项目推进协调小组,由县政府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人防办)、县农经局(农办)、县环保局、县教育局和国网浙江海盐县供电公司等单位为
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卫生计生局、县国土资源局 责任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各镇(街道) (三)积极推行光伏建筑工程 鼓励新建屋顶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的工商业和公共建筑,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要求
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人防办)、县农经局(农办)、县环保局、县教育局和国网浙江海盐县供电公司等单位为成员单位,负责研究确定全县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重大战略问题和
计生局、县国土资源局责任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各镇(街道)(三)积极推行光伏建筑工程鼓励新建屋顶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的工商业和公共建筑,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一是从源头上抓好光伏建筑
部门:县经信局责任部门:各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光伏发电项目推进协调小组,由县政府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人防办)、县农经
,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好补偿协议,用地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相信光伏企业,农民明白这几项规定,对于耕地与光伏用地会有更清晰的认知,进而减少纠纷的发生!
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等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3号文件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1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报省政府
、电价收购标准、项目补贴标准等方面内容。用地政策规定:①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要求农地农用,强化租赁农地的用途管制,采取坚决措施严禁耕地非农化,禁止擅自改变农业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