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35公里、公园游园14处,新增城市绿道15.5公里,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全省第一。《东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获省批准公布,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7%。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
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试点建设,提升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加强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鼓励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公布碳足迹。(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
、废旧家电拆解、废塑料、废旧纺织品、废旧电池拆解、退役风光设备回收利用等关键环节,加强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打造一批特色循环产业集聚区。到2030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0年提高45%左右。落实资源回收企业
压缩机余热回收利用。支持有条件场地开展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逐步替代柴油消耗。严格管道气密性管理和放散管理,提升管网储气能力,减少甲烷放空。到2025年,力争全市非常规天然气产量达到30亿立方米
氢冶炼、非高炉炼铁等低碳冶金技术应用示范,探索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一体化试点示范。鼓励构建“钢-焦-化-氢”绿色低碳全产业链,促进行业协同降碳。推动企业提升废钢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支持开展短流程炼钢。到
光伏绿色制造工程研究中心”、“云南省硅材料绿色制造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开展硅光伏关键技术研发和转化应用。鼓励硅光伏企业功能性总部领建研发机构,支持企业围绕光伏、新能源电池、光伏组件低成本绿色回收利用等
退役光伏组件等设备回收利用。鼓励重点区域建设退役新能源设备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区,培育引进光伏组件回收利用企业,开展退役光伏组件等设备循环利用或设备再制造。支持光伏设备制造企业通过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
绿色制造工程研究中心”、“云南省硅材料绿色制造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开展硅光伏关键技术研发和转化应用。鼓励硅光伏企业功能性总部领建研发机构,支持企业围绕光伏、新能源电池、光伏组件低成本绿色回收利用等领域建设
设备回收利用。鼓励重点区域建设退役新能源设备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区,培育引进光伏组件回收利用企业,开展退役光伏组件等设备循环利用或设备再制造。支持光伏设备制造企业通过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等模式,建立
加快构建光伏产业废弃物利用体系,做好光伏产业的绿色环保回收利用,是促进光伏行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为助推光伏回收和循环利用产业发展,由中国绿色供应链联盟光伏专委会光伏回收产业发展合作中心
原有小容量风电机组,对衰减严重的老旧光伏电站进行升级改造,提高风光电场利用效率和发电水平。推动新能源新型固废综合利用,鼓励企业布局老旧风电光伏设备、废旧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实现废弃物循环再利用。支持开展
设备更新和高效回收利用行动,培育壮大新能源智慧运维和能源环保服务业。储能产业,实施新型储能专项行动,开工新型储能装机1000万千瓦,建成投产600万千瓦。引进先进储能技术企业,加快实现储能核心技术自主化
和技术改造行动、风电光伏设备更新和高效回收利用行动,培育壮大新能源智慧运维和能源环保服务业。落实锂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加快锂产业园建设。现代煤化工产业,加快建设鄂尔多斯现代煤化工示范区,积极推动中石化煤制烯烃
回收利用的储能电池全产业链。2024年,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350万千瓦,同比增长114%。基本建立新型储能电站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机制,肇庆万羚、阳江峡安、清远白庙、湛江英利等电站参与调频辅助服务市场
”一体化
应用。重点支持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片及光伏发电玻璃的 生产和关键设备制造。推动钙钛矿及叠层电池、柔性薄膜 电池等先进技术研发和设备制造 , 以及光伏组件回收利用
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