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入条件、履行准入程序后,作为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售电公司(第二类售电公司),开展售电业务。3.微电网运营主体负责微电网与外部电网的电力电量交换,按照市场规则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承担与外部电网交易电量的
内分布式电源通过配电设施直接向网内用户供电,源-网-荷(分布式电源、配网、用户)应达成长期用能协议,明确重要负荷范围。2.微电网运营主体在具备售电公司准入条件、履行准入程序后,作为拥有配电网经营权的
售电公司(第二类售电公司),开展售电业务。3.微电网运营主体负责微电网与外部电网的电力电量交换,按照市场规则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承担与外部电网交易电量的输配电费用。交易电量按政府规定标准缴纳政府性基金
市场主体准入机制,符合准入条件的售电公司自主选择电力交易机构办理注册,获取交易资格,无需向有关政府部门提出申请或请求审批成立。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交易机构要积极支持售电公司参与市场交易,根据市场建设进展
《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中的准入条件。 (二)已具有完整的市场注册材料,包括以下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产证明、从业人员、经营场所和设备等基本信息和银行账户、售电范围等交易信息。售电公司完成市场
社会资本联合成立项目公司。
(三)优选诚实守信的投资主体。参与首批增量配电网建设的项目业主应为独立法人,符合《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所明确的准入条件和投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确保诚实守信
发改委、能源局向省能源局提出开展配电业务申请,省能源局依法对符合准入条件和其他相关资质的项目业主批复开展配电网业务。试点区域内,除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外,拥有存量配电网资产绝对控股权的公司,包括高新产业
市场化交易。(二)购电主体购电主体指云南省内所有的电力用户和符合准入条件的售电公司,分为竞争性购电主体和非竞争性购电主体。竞争性购电主体是指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在电力交易中心注册成功的用户(以下简称竞争性
、以及辅助服务补偿(交易)机制等。
第二十七条 电力直接交易是指符合准入条件的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含售电公司)经双边协商、平台竞价等方式达成的购售电交易。
第二十八条 跨省跨区交易可以在对应区域
符合准入条件的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和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等市场主体,通过自主协商、集中竞价等市场化方式,开展的多年、年、季、月、周等日以上的电力交易。
优先发电电量和基数电量现阶段视为厂网双边
交易、抽水蓄能电量招标交易、合同电量转让交易、以及辅助服务补偿(交易)机制等。第二十七条 电力直接交易是指符合准入条件的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含售电公司)经双边协商、平台竞价等方式达成的购售电交易。第二十
,主要是指符合准入条件的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和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等市场主体,通过自主协商、集中竞价等市场化方式,开展的多年、年、季、月、周等日以上的电力交易。优先发电电量和基数电量现阶段视为厂网
微电网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第二十六条鼓励微电网项目运营主体在具备售电公司准入条件、履行准入程序后,开展售电业务。支持微电网项目运营主体获得供电资质,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开展配售电业务,并承担
的建设和运营。第二十六条鼓励微电网项目运营主体在具备售电公司准入条件、履行准入程序后,开展售电业务。支持微电网项目运营主体获得供电资质,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开展配售电业务,并承担微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