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烧发电、农林生物质发电、生物天然气项目开发。统筹产业布局,建设完备的氢气“制、储、输、用”体系,规范氢能产业有序发展。到2025年底,全省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0%左右。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
负荷响应能力。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实行新上项目非化石能源消费承诺,“十四五”后两年新上高耗能项目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不得低于50%,鼓励各市结合实际提高比例要求。加强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
12月25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第4次、第5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转付情况的公告,合计下发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2523882万元。原文如下: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第4次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转付情况的公告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
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文件要求,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
12月11日,陕西发改委发布《关于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新型主体发展。扩大风电、光伏及丰水期富余水电交易电量规模,完善适应可再生能源
各类市场运营监测。(四)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新型主体发展。扩大风电、光伏及丰水期富余水电交易电量规模,完善适应可再生能源参与的市场交易机制,鼓励发电企业与用户签订多年期合同。鼓励新型主体参与现货市场
辅助服务新品种。《意见》还进一步明确了新型经营主体享有平等经营主体地位,同时也公平承担偏差结算和不平衡资金分摊等费用,应缴纳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及各项基金附加,这些规定有利于消除对于平等参与市场的误解
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创新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张益国(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能源改革的相关部署,落实《能源法》关于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高电网对可再生能源的接纳
优势产业精深加工比重和能效水平,整体提升高附加值产业环节和产品比重,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碳排放强度。对标国际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加快推动石化化工、建材、纺织印染、钢铁等重点产业向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
煤减量替代,鼓励企业利用可再生能源替代传统化石能源。推进工业绿色电力消费,推动企业投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购买绿色电力证书等方式消费可再生能源。利用泉港、泉惠园区石化企业副产氢产能
12月5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在提高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电力安全供应等方面的作用,鼓励新模式、新业态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能源改革的相关部署,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在提高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电力安全供应等方面
,原则上按实际上网电量的50%安排基数电量。鼓励分布式新能源以聚合虚拟电厂方式参与现货电能量交易和绿电交易。参加绿电交易的发电企业准入条件按广东可再生能源交易规则执行。原文如下: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
准入条件按广东可再生能源交易规则执行。独立储能、抽水蓄能、虚拟电厂准入条件按相关方案和细则执行。长期不具备发电能力的电厂不进入市场。二、中长期市场交易(一)年度交易安排。2025年,按照目前用户侧市场注册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