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提前下达(预拨)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据通知显示,本次预算:光伏扶贫金额为680万元,光伏电站及工商业分布式金额为6万元,共计686万元。
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3〕390号)、《财政部关于下达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19〕275号)及已公布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2—7批)、《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目录(光伏扶贫项目)的通知》(财建〔2018〕25号、财建〔2019〕48号)和《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19〕582号),现提前下达2020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175060070001),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16002太阳能发电补助;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9999其他支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9999其他支出”。
附件:1、提前下达(预拨)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明细表 2、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2日
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