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1.82亿个。其中,风电4025万个,占22.09%;太阳能发电3148万个,占17.28%;常规水电1.02亿个,占56.07%;生物质发电802万个,占4.40%;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29万个,占0.16%。
2月20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市场注册及入市工作提示》,文件提出:依据《江苏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2023版)》、《关于开展2024年电力市场交易工作的通知》,为服务好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参加月内绿电交易,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就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市场注册及入市工作提示
12月13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绿证核发工作启动会,12家申领绿证的发电企业和10家绿色电力用户代表现场获颁国家能源局核发的首批绿色电力证书。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洋主持会议。
各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项目业主),应积极配合做好绿证核发相关工作,并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档立卡、账户注册、电量信息报送等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形成合力,按照《通知》明确的任务和要求,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推动全社会绿色电力消费水平不断提升。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8月3日联合发布的通知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绿证)制度,明确绿证适用范围,规范绿证核发,健全绿证交易,扩大绿电消费,完善绿证应用,实现绿证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全覆盖。
8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
12月21日,福建省发改委发布《福建省2022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方案》称,福建省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19.5%、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为21.5%,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最低为8.8%、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为9.7%。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准确界定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范围、以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认定的基本凭证、完善可再生能源消费数据统计核算体系等五方面提出了12项具体举措,为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提供了保障。
1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准确界定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范围,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的可再生能源,现阶段主要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 以各地区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为基数,“十四五”期间每年较上一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在全
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是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的重要举措,对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保障高质量发展合理用能需求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有序推进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