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4.77亿个。其中,风电1.11亿个,占23.17%;太阳能发电7044万个,占14.76%;常规水电2.56亿个,占53.66%;生物质发电3952万个,占8.28%;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62万个,占0.13%。
10月18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印发《福建省2024年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福建省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为23.4%,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为11.5%。
10月8日,国新办就“系统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 扎实推动经济向上结构向优、发展态势持续向好”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9月11日,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指出,推动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效衔接,设立两年过渡期;避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绿证和CCER重复获益;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交易监管。该通知将自2024年10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
9月9日,山西能监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绿证核发数据归集和异议数据处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在项目建成后应积极主动、及时准确建档立卡,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成并网一个月内,由项目业主完成建档立卡信息填报,对已并网但未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项目业主要尽快填报。项目相关情况发生变化或正常寿命到期不再并网发电后,发电企业第一时间变更建档立卡信息,并对
对于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拟选择参加绿证交易的,相应电量不得申请CCER;拟申请CCER的,在完成自愿减排项目审定和登记后,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冻结”计入期内未交易绿证;在完成减排量核查和登记后,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注销减排量对应的未交易绿证,并向社会公开信息。
8月29日,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在《中国的能源转型》白皮书发布会上指出,能源转型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需要大力提升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其中,风电4025万个,占22.09%;太阳能发电3148万个,占17.28%;常规水电1.02亿个,占56.07%;生物质发电802万个,占4.40%;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29万个,占0.16%。
2024年7月,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1.82亿个。其中,风电4025万个,占22.09%;太阳能发电3148万个,占17.28%;常规水电1.02亿个,占56.07%;生物质发电802万个,占4.40%;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29万个,占0.16%。
2月20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市场注册及入市工作提示》,文件提出:依据《江苏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2023版)》、《关于开展2024年电力市场交易工作的通知》,为服务好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参加月内绿电交易,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就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市场注册及入市工作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