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唐发电在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大唐(抚州市东乡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约8324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郑茂。该公司聚焦新能源领域,主营业务涵盖发电、输电及供(配)电业务,并重点开展太阳能发电与风力发电的技术服务。作为大唐发电间接全资控股的企业,其成立标志着大唐发电进一步拓展区域新能源布局,强化在江西地区的清洁能源投资与运营能力。此举契合国家“双碳”战略导向,旨在推动可再生能源项目落地与技术应用,提升电力系统绿色低碳水平。
9月21日,中国华能集团与宁德时代在西藏昌都市芒康县联合成立华能澜沧江古学(芒康)水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6亿元。该公司由华能水电全资子公司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控股(持股89%,认缴出资49.84亿元),宁德时代参股(持股11%,认缴出资6.16亿元)。公司以古学水电站开发为核心,业务覆盖水力发电,并延伸至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储能技术、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及多项工程技术服务。其设立旨在整合央企能源开发能力与头部电池企业技术优势,推动西藏清洁能源基地建设与多能互补综合能源服务发展。
2026年9月16日,三峡集团青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该公司由三峡集团主导设立,法定代表人为王清伟,主营业务聚焦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及储能技术服务,旨在加强三峡集团在青海清洁能源领域的布局与协同。股权结构显示,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4亿元,持股34%;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各认缴3.3亿元,持股比例均为33%。三方共同出资构成公司全部注册资本,体现了三峡集团内部资源整合与多主体协同推进新能源发展的战略安排。
截至2024年7月底,我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首次超过煤电,成为装机规模最大的电源类型。文章回顾了中国光伏产业十余年来由“三头在外”(原料、设备、市场高度依赖国外)、技术薄弱、受欧美“双反”冲击而陷入低谷,到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历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通过顶层设计与系统施策,一方面启动国内大规模应用——推广分布式光伏、“领跑者”计划、“沙戈荒”大基地建设,激活内需;另一方面强化科技自立自强,突破多晶硅、高效晶硅电池、钙钛矿等关键技术,推动设备国产化、成本大幅下降。如今,我国光伏全产业链占据全球主导地位,多晶硅、硅片、电池产能占全球九成以上,光伏发电占比从2011年的不足0.2%升至31.5%,展现出高质量发展路径的实践成效。(198字)
受台风“杜鹃”引发的强降雨影响,日本千叶县印幡沼堤坝溃决,导致临近的成田市大竹光伏发电站(装机容量2.5MW,2015年投运)被洪水大面积淹没。积水致使光伏支架、线缆及组件长时间浸水,引发线路短路并起火,现场出现火焰、黑烟及小规模爆炸。因光伏组件在光照下持续输出直流电,整个 flooded 区域存在严重触电风险,消防人员乘船抵达后无法靠近灭火,经评估火势蔓延可能性低,最终采取远程监控、任其自熄的处置方式。该事件凸显临湖地面光伏电站面对极端洪涝时的独特安全隐患:常规水基灭火手段失效,带电水域极大抬高救援难度,暴露出选址风险与应急机制的薄弱环节。
北京顺义IDC园区2.2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中标结果于9月23日公示。该项目分两处建设:一处位于昌金路赵全营段189号院3号楼生产楼屋顶,装机容量为直流侧1033.78kW、交流侧800kW;另一处位于2号楼动力楼屋顶,装机容量为直流侧1229.995kW、交流侧950kW。两处均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天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总价545.35万元中标,折合单价2.409元/瓦(含税)。该报价为项目EPC总承包费用,涵盖设计、采购、施工及并网等全过程服务。
国家能源局于9月24日发布1—8月全国电力统计数据:前八个月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2.2149亿千瓦,其中太阳能发电达9719万千瓦(即97.19GW)。据此推算,8月单月新增光伏装机1104万千瓦(11.04GW),同比增长50%,但较7月环比下降21.6%。数据反映出光伏建设仍保持较高增速,但受季节性因素及项目并网节奏影响,单月装机出现波动。分析机构索比咨询指出,当前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存在抢装现象,部分集中式电站亦面临并网时限约束,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维持对2024年全年光伏新增装机规模160—195GW的预测区间。
特变电工汾阳复合光伏项目31个单元全部并网,创新采用“园光互补+草光互补”模式,在山地、园地、草地等非耕地实现板上发电、板下留绿。项目攻克大坡度施工难题,应用无人机、螺旋钻机等智能装备,配套完成复杂跨越送出线路,为山西山地新能源开发树立标杆。
贵州六盘水钟山区天生湖水厂1.3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中标揭晓,浙江江能联合贵州奥长以443.5万元(3.41元/W)中标,为水务设施绿色转型提供新范本。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于9月23日印发《陕宁青三省(区)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聚焦陕西、宁夏、青海三地已注册入市的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明确“集中报价”是指此类企业在同一固定场所,统一参与电力中长期及现货电能量交易的报价行为。方案适用对象不包括分布式电源、“沙戈荒”大型风光基地项目以及特高压直流配套新能源项目,旨在规范区域内新能源发电主体的市场报价流程,提升交易组织效率与市场运行秩序。此举是推进西北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强化新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管理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