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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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区域将暂缓备案!辽宁发布全省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来源: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4-01 14:14:19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 省电力公司关于规范发展分布式光伏的通知》(辽发改能源〔2024〕67号)要求,评估为黄色、红色等级的受限地区,对于已建成和已开工项目,电力公司应采取措施,应接尽接;对于已备案未开工项目,电力公司告知暂缓建设;未备案项目,由相关审批部门告知暂缓备案,等待电网承载力改善后再继续备案工作。

两部委:到2025年,配电网具备500GW分布式新能源接入能力来源:国家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4-03-01 16:00:17

3月1日,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4〕187号)。意见指出:到2025年,配电网网架结构更加坚强清晰,供配电能力合理充裕;配电网承载力和灵活性显著提升,具备5亿千瓦左右分布式新能源、1200万台左右充电桩接入能力;有源配电网与大电网兼容并蓄,配电网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进,开放共享系统逐步形成,支撑多元创新发展;智慧调控运行

34地不可接入!山东一地公布2月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来源:山东省济宁兖州区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4-02-27 13:46:47

2月26日,山东省济宁兖州区发改局公示2024年2月份兖州区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根据公示,144地可开放容量共计35.022436MW,34地不可接入,1地可开放容量为0。

山东:红色区域暂停接入!推动分布式上网电量入市交易来源:山东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3-12-29 15:59:56

近年来,分布式光伏已成为我省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作出了积极贡献。为适应分布式光伏快速发展需要,推进我省分布式光伏有序、友好、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81地剩余接网容量为0!黑龙江公告分布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来源: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3-12-26 08:53:24

为推动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合理安排分布式光伏备案规模和建设时序,引导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工作,我委组织国网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开展了全省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能力评估工作,现将截至2023年11月底全省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予以公告。我委将会同国网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定期发布承载力评估结果,引导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

优先接入电网!江西赣州重点保障已建成分布式光伏项目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2-21 14:47:23

《措施》指出,延续优化工业企业电价补贴政策。《赣州市工业企业电价补贴实施办法(暂行)》(赣市府字〔2019〕108号)政策再延续2年至2025年。其中,补贴上限调整为“年纳税额100万元(含)至500万元的企业补贴上限为100万元;年纳税额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的企业补贴上限为110万元;年纳税额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企业补贴上限为130万元;年纳税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企

广西南宁:严禁分布式光伏超容量接入来源: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12-12 08:25:12

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全部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运营模式。鼓励采用‘全部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以10(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推动就近就地消纳使用绿色电力。已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执行的项目,在用电负荷显著减少(含消失)或供用电关系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允许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同时应与电网企业签订新的并网协议和购售电合同。

湖北:分布式光伏接入受限区,配储100%自用或无偿反送电网来源:湖北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3-10-09 14:45:39

近日,湖北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过程管理的通知》。文件中提到:要积极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在接网消纳条件允许的区域因地制宜发展户用光伏。但各地不得以“整县推进”为由强制要求屋顶产权单位参与、大包大揽排斥市场竞争、暂停暂缓屋顶光伏项目备案。

南网制定1.7亿千瓦新能源接入计划 105个重点县区大规模部署分布式光伏来源:CCTV 发布时间:2022-12-26 10:16:41

12月24日,央视《对话》栏目围绕电力、热力、煤炭保供与南方电网董事长、党组书记孟振平、中国华能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温枢刚、国家电力投资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钱智民、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张伟四家央企老总展开对话。

浙江永嘉县:对接入浙江电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 补贴0.1元/千瓦时来源:永嘉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1-02 17:12:49

11月1日,浙江永嘉县人民政府发布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布废止和决定修改部分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文件指出,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宣布废止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今后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决定修改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修改后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