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陆上集中式风电、防波堤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开发适用本办法。分布式光伏发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本市风电、光伏发电开发遵循以下原则:(一)强化统筹、规划引领。加强风电、光伏发电相关
应当按照适度超前、网源协调的原则,结合风电、光伏发电发展需要,优化电网规划建设方案和投资计划安排,统筹开展电网配套建设和改造,落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电网接入条件,提升电网接入能力,确保风电、光伏发电
备案证及接入方案,但因建设周期原因,未能于5月1日前并网投产,本项目是否需按自发自用重新办理备案证及接入方案。新能源司答复: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发布之日前已按
大规模接入和电力调峰需求。加强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有序开展分布式光伏开发,推进石家庄、邢台、衡水、辛集等地“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建设,合理促进风电发展。推进能源输配设施建设。统筹推进能源管网建设
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石家庄都市圈发展规划的通知。通知提到,在产业园区、公共机构、建筑、交通基础设施空地推广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适度发展风电,逐步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对以
哈尔滨全市剩余接网容量为816.07MW,其中巴彦县、呼兰区、双城区、五常市剩余接网容量为0。
日前,河南发改委印发《河南省配电网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 年)》(简称“方案”),指导全省 2024 年至 2027 年配电网建设改造工作。
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侧开发、在配电网接入、原则上在配电网系统就近平衡调节的光伏发电设施。第三条 鼓励符合
点电压等级不超过10千伏(20千伏)、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6兆瓦的分布式光伏;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是指利用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建设,接入用户侧电网或者与用户开展专线供电(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且用户与
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开发。集中开发和分散发展并举,在保护生态、保护耕地,满足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基础上,加快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支持县域清洁能源规模化开发,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区县,优先规划建设集中式风电、光伏基地。充分利用农村地区空间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优先就地开发、就近并网消纳。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3〕74号)文件精神,为积极引导分布式光伏合理布局、有序建设,促进源网协调发展,经国网漳平供电公司测算,漳平市剩余可开放容量为“0”,在电网承载力未得到有效改善前,暂停新增分布式电源项目接入,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应。现将2024年第四季度末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公开如下: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3〕74号)文件精神,为积极引导分布式光伏合理布局、有序建设,促进源网协调发展,经国网漳平供电公司
为规范提升电网公平开放服务,保护相关各方合法权益,11月20日至22日,江苏能源监管办结合12398投诉举报问题,赴徐州等地就分布式光伏并网接入情况开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