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发改委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指出:(一)采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其自发自用电量比例暂不作要求。(二
设施农用地建筑物及构筑物屋顶建设、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应按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备案。利用村集体所有的、具有公用性质的办公用房等建设的,可按非自然人户用光伏备案。利用高速公路边坡、铁路边坡、园区道路和
2025年一季度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能力评估等级结果向社会发布。请各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企业在投资分布式光伏项目前,充分结合投资区域电网承载能力预警等级测算结果进行评估,避免因电网承载能力受限导致项目
4月3日,吉林能源局在转发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时,提出具体落实工作要求。文件要求,各级能源主管部门要会同电网企业,加强对分布式光伏发电与电力供需形势、系统消纳条件、配电网
承载力、新能源利用率等要素的衔接研究,按照《管理办法》科学统筹开展项目开发管理,不得以特许经营权方式控制屋顶开发资源,不得限制各类投资主体平等参与项目开发建设。科学动态调整余电上网比例。各类分布式
3月25日,湖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湖北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对湖北的分布式光伏并网、备案细则进行调整。对当地分布式光伏项目五个影响:一、今年1月17日前备案但未
煤、重油等为燃料的设施及领域,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工厂余热、电力热力等进行替代。加强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有序开展分布式光伏开发,推进石家庄、邢台、衡水辛集等地“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建设,合理
通知提出:暂不明确自发自用比例:考虑到我省消纳条件较好,现阶段我省对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暂不强制要求,后续视情况研究调整。项目投资主体要充分发挥既有供电线路作用,合理确定项目总规模容量。
3月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3月12日,广西玉林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风险隐患提醒函》,从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设备质量、设计选址等方面进行安全隐患提醒预防分布式光伏“4·30”“5·31”抢装潮期间,可能存在的人员触电
3月3日,河南镇平县发布关于暂停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的公告。公告显示,镇平光伏开发企业存在虚假申报、不正当竞争、欺诈群众等现象,光伏市场混乱。为规范有序管理和维护光伏市场秩序,确保群众合法权益不受损害,镇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与创维、TCL、海尔等品牌方(投资方)进行了洽谈,近期将制定新的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因此,暂停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录单等工作。
2月10日,贵州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贵州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文件意见的通知。其中《贵州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