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33号 提案答复意见的函。湖州市发改委针对提案中反映新型储能产业合规手续略显繁杂、新能源储能配套政策还不够完善、能源科技未能很好保障能源供给等问题进行了回应。湖州市发改委表示,将加快推动电网侧储能项目建设,持续优化并落实储能调度方案;鼓励新能源场站内自建储能开展技术改造或具备技术条件的转为电网侧储能。出台支持用户侧储能建设相关政策措施,因
在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日益成为全球焦点的背景下,欧盟近日发布了针对使用“ESG”(环境、社会和治理)或“可持续”名称的基金的新规则,旨在遏制市场上的“洗绿”行为,确保投资产品的绿色标签真实可信。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电力负荷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当出现电力缺口时,在所有负荷管理措施中首先启动市场化的需求响应予以应对。鼓励各县区(功能区)政府在约定需求地方补贴的基础上,出台“容量补贴+响应补贴”两部制电价补贴政策,提升全市快上快下实时需求响应能力。迎峰度夏、迎峰度冬前分别开展半小时内可调负荷储备容量校核,对校核达标的用户给予容量补贴。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国家层面出台5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一批重点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初步建成,国家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基本建立,碳足迹核算和标识在生产、消费、贸易、金融领域的应用场景显著拓展,若干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和碳标识实现国际互认。
从索比光伏网了解到的情况看,近期硅片企业采购硅料的意愿不强,签单较少,上下游仍处于博弈状态。同时,有业内人士指出,硅料、硅片价格近期频频下滑,预计还将持续一段时间。不过,考虑到电池企业目前利润极薄,甚至微亏,因此,上游的降价可能无法全部传导至下游。
纳入示范项目的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享受容量补偿,补偿标准按放电量计算,补偿上限暂按0.35元/千瓦时,补偿期暂按10年考虑,如有容量市场或容量电价相关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执行;补偿所需资金暂由发电侧电源企业分摊(不包括分散式分布式电源、光伏扶贫电站),电网企业按月测算补偿资金规模和各发电侧电源企业分摊标准。电源侧独立储能电站不享受容量补偿。
为适应新能源占比不断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于2023年11月正式印发,并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此举将有利于维持煤电企业稳定运营,有序引导发电容量投资,为煤电转变为经济发展模式提供有利条件,从而更好地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助力碳
10月9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成都市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简称《方案》)。《通知》强调,按照“先试点、再推广”的原则,优先选取电力负荷较大、市场潜力较好、技术成熟度高的区域、园区、企业等,发展建设新型储能项目,试点开展新型储能项目参与需求响应和辅助服务。
为规范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积极稳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我们修订形成了《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