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全市空气质量全面改善,2025年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0μg/m3以内,优良天数比率提升至87.3%,氮氧化物减排量不低于400吨,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不低于320吨,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在1
高”项目。建设项目要按照区域污染物削减要求,实施等量或减量替代,替代方案和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持续实施产能淘汰与压减。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
持续减少,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为全省实现“双碳”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累积下降12.5
%,“十四五”期间年均下降2.6%,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2.27万吨、0.03万吨、1.84万吨、0.70万吨。全省节能减排工作机制更加
融资成本稳中有降。进一步加大金融机构让利力度,做到各类手续费应免尽免、应减尽减。培育发展科技创新主体,推动更多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持
、家电、电动自行车、餐饮住宿、文旅体育等消费券。
(二十二)强化新型消费政策支持。2022年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占采购同类产品的比例达到85%。研究新能源汽车购买补助政策,落实好对一定排量以下
工具,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继续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落实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调政策,推动企业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十一)进一步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
,逐步落实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落实2022年内对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支持政策。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支持
贷业务办理,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保持合理流动性。
(十)进一步推动贷款利率降低。充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继续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落实贷款
项目建设。启动自治区重大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十八)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回暖。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按照国家部署,逐步落实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落实2022年内对一定排量以下
新路子,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确保完成自治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实现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
调整、提升环境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推进实施重点减排工程,形成有效减排能力。优化总量减排指标分解方式,按照可监测、可核查、可考核的原则,编制“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方案,将重点工程减排量下达地方
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煤炭消费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4.5%和1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完成国家下达的16.64
用煤项目煤炭消费实行减(等)量替代。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以及建材等主要耗煤行业煤炭减量。深入开展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合理控制煤电
屋顶太阳能光伏分布式发电,因地制宜推进渔光互补、矿山修复光伏等项目;开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配置储能需求研究和配建,提高其调节能力。完善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加强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增气减煤。到2025年
、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为重点,淘汰落后产能,持续压减过剩产能。交通结构不断优化。2020年,全省铁路、水运货运量占综合运输比重超过35%,城市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超80%。用地结构有效改善。严格落实六个
结果,综合考虑旅客增量、工程改扩建、能源新技术、节能管理措施等因素。在具体工作上,思路为一增、一减、一中和,即:增加供给侧绿色能源占比、减少消费侧能源消耗与碳排量、积极推进碳中和,做好节能降耗的加减法
煤炭企业产量减少和关闭退出的影响,研究完善煤炭企业退出和转型发展以及从业人员安置等扶持政策。
(二十三)完善煤电清洁高效转型政策。在电力安全保供的前提下,统筹协调有序控煤减煤,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
企业标准。制定能源领域绿色低碳产业指导目录,建立和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相关技术标准及相应的碳排放量、碳减排量等核算标准。
(三十七)深化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动简政放权,继续下放或取消非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