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以国家政策框架为基本遵循,以加快推进条件成熟的改革为突破口,进一步放开发用电计划,开展输配电价测算,完善销售电价分类改革,完成相对独立交易机构的组建和交易平台的建设,明确市场准入标准和交易规则。在
,基本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由市场形成,形成电力市场化定价机制;完成相对独立交易机构的组建和交易平台的建设与运行,明确市场准入标准和交易规则;完善电力直接交易机制,工商业领域电力直接交易全面放开;开展
。 二、降价方案 1、利用市场手段降低电价。一是扩大大用户直供规模,直供规模按每年不低于300亿千瓦时实施;二是扩大直供范围,全面放开用户市场准入;三是扩大主体范围,选择重点园区打捆直供,四是从省外
〔2014〕61号)文件,当前电力供求趋缓、需求疲软、电能富余,部分水电站出现弃水,为充分利用水能资源,决定自2016年9月1日起下调我省水电项目上网电价。具体下调标准为:上网电价为0.35元/千瓦时及以上的
,完成相对独立交易机构的组建和交易平台的建设,明确市场准入标准和交易规则。在电力市场体系、社会资本投资配售电业务、市场主体培育、输配电价等方面积极探索,在榆林市开展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
主体和用户准入范围,在继续扩大省内电力直接交易电量规模的基础上,积极推进跨省跨区电力直接交易,适时开展现货交易,规范和完善以中长期电力交易为主的直接交易机制。据了解,甘肃提出跨省交易的背景是甘肃
条件成熟的改革为突破口,进一步放开发用电计划,开展输配电价测算,完善销售电价分类改革,完成相对独立交易机构的组建和交易平台的建设,明确市场准入标准和交易规则。
在电力市场体系、社会资本投资配售
,基本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由市场形成,形成电力市场化定价机制;完成相对独立交易机构的组建和交易平台的建设与运行,明确市场准入标准和交易规则;完善电力直接交易机制,工商业领域电力直接交易全面放开;开展
。1.完善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规范和明确市场主体准入标准。按照接入电压等级、节能减排水平、产业政策等条件确定并公布可参加电力市场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准入标准。鼓励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
用户电价间交叉补 贴数额,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输配电价回收。(二)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改革,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1.规范市场主体准入标准。按照接入电压等级、能耗 水平、排放水平、产业政策以及区域
差别化政策等,制定并 公布可参与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主体和用户准入标 准。按电压等级分期分批放开用户参与直接交易,参与市场 交易企业的单位能耗、污染物排放均应稳定达到国家和地方 相应阶段标准,不符合
形成,形成电力市场化定 价机制;完成相对独立交易机构的组建和交易平台的建设与 运行,明确市场准入标准和交易规则;完善电力直接交易机 制,工商业领域电力直接交易全面放开;开展售电业务放开 试点,形成
)加强和规范自备电厂管理1.规范自备电厂建设管理。从强化规划引导、发展循 环经济、延伸煤电产业链等方面,规范自备电厂准入标准, 自备电厂的建设应符合国家能源产业政策和电力规划布局 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节能
机构备案。(五)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1.科学规范自备电厂建设。建立健全自备电厂准入标准, 新(扩)建燃煤自备电厂必须符合国家能源产业政策和电力规划 布局要求,除背压机组和余热、余压、余气利用
购销差 价不变的方式,即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调整多少则销售电价调整多 少,差价不变。(三)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1.培育售电市场主体。在国家确定的售电侧市场主体准入 和退出条件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确定符合
。4.规范和明确市场主体。规范市场主体准入标准,按 照接入电压等级、能耗水平、排放水平、产业政策以及区域 差别化政策等确定并公布可参与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 主体和用户。进入目录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
,支持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机 组通过直接交易和科学调度多发电。5.促进市场主体开展多方直接交易。有序探索对符合 准入标准的发电企业、售电主体和用户赋予自主选择权,确 定交易对象、电力电量和价格,按照政府
,拓展专业化、个性化的电力综合服务和增值业务, 提高用户满意度。 (二)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改革,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 易机构 7、制定市场主体准入标准。遵循市场经济基本规律和 电力系统运行
客观规律,积极培育市场主体。省能源主管部 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接入电压等级、能耗水平、排放水平以 及区域差别化政策等制定可参与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售电 主体和电力用户准入标准,报省政府审定后发布。逐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