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能源工作交上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实现煤炭保供量及外送量、电力总装机及新增装机、新能源总装机及新增装机、总发电量及外送电量、新能源发电量、煤制气产能“10个全国第一”,保障了29个省份能源需求。内蒙古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能力显著增强。
2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发展的通知(内能源油气字(2024〕126号)》,文件规定,为加快推进我区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探索氢能产业发展新路径,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和制氢加氢站;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不需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办好两件大事,锚定“闯新路、进中游”目标,全力以赴做好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加快推进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能源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根据通知,配套220千伏及以下接网工程应与新能源项目同步完成敏感因素排查和可行性论证,与新能源项目同步“即报即批”一并纳入规划;自治区批复的新能源项目配套500千伏接网工程在新能源项目纳规后的30个工作日内上报国家申请纳规。 新能源和电网项目办理用地、使用林(草)等各项前期手续,审批部门对申报材料“只补正、不退回”,对需要补正的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且只补正一次;申报单位一次性完成补正。对符合条件的(
据我协会按照农历年统计,2023年(公历年为2023年7月19日到2024年2月8日)我区共批复七批25个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配置新能源1537.3万千瓦。其中,风电1209.5万千瓦,光伏327.8万千瓦,储能86.75万千瓦/4个小时。
根据《公告》,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2023年11月起,自治区能源局组织开展了全区新能源项目“再起底”工作,围绕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分类施策,督促和指导各盟市和有关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同时全面实行市场化新能源项目“能进、能出”机制,企业可随时申报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也可随时申请废止已获批但难以推进的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避免无法实施的新能源项目圈占土地等资源。根据工作安排,现对2023年11
12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实施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等10个市场化新能源项目的通知》,批复了乌兰察布、乌海、包头、巴彦淖尔、锡林郭勒市共10个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市场化新能源项目,包含光伏项目119.5万千瓦,风电项目464万千瓦,合计容量583.5万千瓦。
1月3日,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艾罗能源”,证券代码:“688717”)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交易。公司发行价为55.66元/股,发行市盈率为7.95倍。截至发稿,艾罗能源股价报99.80元/股,总市值达到159.7亿元!
12月27日,内蒙古能源工作会在呼和浩特召开。2024年,内蒙古新能源领域重大项目力争完成投资超过1800亿元,新能源装备制造力争完成投资超过900亿元。力争2024年新能源装机4500万千瓦,新能源装机达到1.35亿千瓦,提前一年实现新能源装机规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的目标。
12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若干举措的通知》,文件提出:“加强跨省(区、市)新能源合作,扩大新能源区外消纳市场。2025年底前,新能源外送电量每年新增100亿千瓦时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