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主城区新增公交车基本实现电动化。鼓励市区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并且比例不低于80%。加快提升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立足新能源汽车安全特性100
。坚持把调整交通运输结构作为交通运输低碳发展的主攻方向,以建设低碳排放为特征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为统领,优化交通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在陆运方面,加大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港口物流等领域推广力度,加快电动汽车
装备低碳转型。加快普及电动汽车,积极推进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有序发展应用,逐步降低燃油车辆占比。继续推进太原、临汾国家“公交都市”建设,鼓励其他有条件的
市创建“公交都市”。到2030年,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加快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全部实现新能源化、电动化和清洁化。有序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开展氢能重载汽车推广应用试点
、住房城乡建设厅、能源局,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三)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35.有序淘汰国Ⅲ以下柴油老旧车辆,引导推广新增和更新车辆使用新能源重卡,新增和更新城市公交车辆新能源车辆占比不低于85
2023年起,原则上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扩大出租、环卫、物流、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到2025年,主城区新增公交车基本实现电动化。鼓励市区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
海空枢纽集疏运体系,推进货物“公转铁”“公转水”,到2025年,集装箱水水中转比例不低于52%,集装箱海铁联运量达到90万标准箱及以上。加快构建多模式轨道交通主导的交通设施功能体系,坚持公交优先
超过50%。公交车、巡游出租车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环卫、邮政等公共领域,以及市内包车有适配车型的,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或燃料电池汽车,到
与激励性政策结合的综合管理办法,引导公交车、出租车、营运客车、物流配送车辆等在新增和更换时选用混合动力、纯电动等新能源车辆。严格管理车辆使用年限,加快更新老旧车辆,促进高效、节能运输车辆使用。推进
2025年,全市公交车、出租汽车(含网约车)新能源汽车占比分别达到72%、35%。到2030年,营运车辆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10%。(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市场
,建设社区便民点14个,优化提升商业网点60个。巩固国家公交都市创建成果,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信息化管理水平,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化、高品质公交出行需求。(二)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民生支出
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省机关事务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180.推动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新增及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占比不低于80%。(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关事务局,责任
)公司〕(三)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35.有序淘汰国Ⅲ以下柴油老旧车辆,引导推广新增和更新车辆使用新能源重卡,新增和更新城市公交车辆新能源车辆占比不低于85%,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不低于160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