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福建省发改委公布2022年集中式光伏电站试点项目名单的通知,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试点项目共16个、累计规模1772MW。
10月12日,海南澄迈县政府网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澄迈县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遴选工作的公告”。
10月9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批复了于蔚县光辰300MW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的申请,同意转用、征收集体未利用地1.7198公顷,以出让方式供地
9月28日,澄迈县政府网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应纳入省内“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总规模,在全县范围内实行总量控制,每年新增建设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总规模原则上不超过 10 万千瓦。对有建设需求的企业, 向县发改委集中进行申报,通过组织比选的方式遴选综合评价最高的项目实施。
9月28日,海南省澄迈县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文件提出,在全县范围内实行总量控制,每年新增建设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总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0万千瓦。对有建设需求的企业,向县发改委集中进行申报,通过组织比选的方式遴选综合评价最高的项目实施。
《通知》指出,推动符合前期库标准项目“能建尽建”。经第三方机构评估论证,符合相关要求、场址条件基本落实的项目共84个,总规模1194万千瓦,其中,风电73个,共102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发电11个,共174万千瓦。
7月29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同意全省十四五”第一批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的复函》,提出:为确保光伏项目依法合规建设,请你们组织市级自然资源、水利(涉水项目)、林业(涉林项目)等相关部门对项目建设场址作进一步审核,由市(州)人民政府向我委出具项目不占用生态红线、耕地,不违规占用水面和林地的承诺函,并抓紧确定投资开发主体,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同时,项目完成备案后,应在半年内开工建设,
6月21日,温岭市人民政府印发温岭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推进海上风电、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前期工作,统筹安排项目用地用海,争取温岭1号、温岭2号海上风电、松门滩涂光伏等项目早日获批开工。
日前,东北能监官网发布“关于征求《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及六项配套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指出:发电侧:起步阶段,省内全部燃煤机组、集中式风电和光伏(不含暂未参与市场的平价及低价项目)、核电机组参与现货市场;其他类型电源暂不参与现货市场。
5月31日,国能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石首高陵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运行,为荆州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助力湖北“双碳”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履行央企责任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