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通过现场加线上方式举办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时回答表示:2022年,光伏组件价格始终维持在较高水平,组件采购均价为1.9-2元/W
,目前组件价格仍在高位,结合最新集采报价,仍有2元/W以上报价出现。按照当前组件价格大规模进行组件供货安装,部分项目面临超概风险、收益率收紧,对公司光伏项目建设进度、IRR造成一定影响。目前受波动、手续
。同时强调:电网企业应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已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助项目清单范围的发电项目。在拨付补贴资金时,应优先足额拨付国家光伏扶贫项目、50kW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
《资金管理办法》,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已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助项目清单范围的发电项目。在拨付补贴资金时,应优先足额拨付国家光伏扶贫项目、50kW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至2023年底;优先足额拨付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潮府办函〔2022〕4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潮州新区管委会:《关于大力
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措施(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2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抄送:市委各部委
光伏项目补贴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各县区、凤泉湖高新区发改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报送市发展改革局审核,市财政局根据市发展改革局审核结果将市级负担补贴资金拨付给县区和凤泉湖
11月4日,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该措施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二年。文件指出,本措施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
日前,广东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麻章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到,推动风电、光伏、储能、电网工程等一批能源项目加快开展前期工作、尽快建设。争取新增一批
支撑性和调节性清洁能源项目纳入国家、省、市电力规划。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发展并举,加快建设一批光伏、风电发电项目,谋划一批新型储能项目。原文如下: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麻章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
补贴资金拨付给县区和凤泉湖高新区。光伏发电项目全部发电量纳入全社会发电量和用电量统计,自发自用发电量不计入阶梯电价适用范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凤泉湖高新区,潮州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
日前,广东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其中提到:按照“宜建尽建、业主自愿”原则,积极推进屋顶光伏项目建设。对政府投资或财政补助的单处建筑屋顶可利用
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自查核查工作。通过组建国家核查工作组和32个省级核查工作组,对享受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政策的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和生物质发电项目开展全面核查。坚持依法依规,按照
相关主管部门明确的现有核查标准和政策解释,经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查、中央企业总部审核、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审查、省级核查工作组现场核查,对项目合规性、规模、电量、电价、补贴资金和环保等六个方面确认的合规项目
10月27日,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废止《宁波市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宁波市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延期的通知》的通知。原文如下:甬经信电子〔2022〕130号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甬经信电子〔2014〕282号)、《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宁波市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延期的通知》(甬经信电子〔2016〕13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10月25日
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自查核查工作。通过组建国家核查工作组和32个省级核查工作组,对享受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政策的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和生物质发电项目开展全面核查。坚持依法依规,按照
相关主管部门明确的现有核查标准和政策解释,经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查、中央企业总部审核、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审查、省级核查工作组现场核查,对项目合规性、规模、电量、电价、补贴资金和环保等六个方面确认的合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