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8号文)规定,对于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布设光伏方阵的情形,应当从严提出要求,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
7月11日,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松阳县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实施意见的通知 。通知提出,实施财政奖补。对县域范围内县城规划区以外2022年度、2023年度建成并网的家庭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60元/瓦、0.20元/瓦;补贴资金由县财政承担。
7月5日,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人民政府印发《连城县安全有序推进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该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分布式光伏,是固定在建筑物屋顶建设安装,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装机容量6兆瓦以下的屋顶分布式光伏
文件强调,要建立健全“标准地”用地机制,实施用林用草联审机制,做到企业来即可投资,由“项目等地”转变为“地等项目”。优先利用沙地、裸土地、盐碱地等未利用地,合理利用农用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耕地、基本草原等。对于不影响农业生产的农光互补、牧光互补等项目,允许不改变土地原有用途和性质,以“复合用地”方式使用。
6月2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提供光伏电站项目占用耕地有关情况的函》,该文件是转发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的文件,即自然资耕保函〔2022〕41号 《关于请提供光伏电站项目占用耕地有关情况的函》
5月20日,河北省发改委组织召开新能源开发企业座谈会,11家新能源开发代表企业参加了本次座谈会。会上,新能源处对近期研究制定的一系列推进项目开发建设和加强项目管理的政策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一是严格执行光伏
比之一般光伏项目,光伏复合项目不但没有破坏和荒废土地,还额外产生价值,应当在税收政策上予以区别对待。建议国家层面出台支持光伏复合项目的具体政策,明确耕地占用税的减免规定,一方面体现税收政策支持能源革命
比之一般光伏项目,光伏复合项目不但没有破坏和荒废土地,还额外产生价值,应当在税收政策上予以区别对待。建议国家层面出台支持光伏复合项目的具体政策,明确耕地占用税的减免规定,一方面体现税收政策支持能源革命
毛乌素沙漠,中国四大沙地之一。在其边缘地带,一个投资16.52亿元的光伏项目,未建设完成便处于停工状态。11月24日,《中国经营报》了解到,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榆能长兴新能源有限公司30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