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光伏项目建设中,用地问题一直是项目建设中的重点与难点,一旦处理不当,极容易出现违法违规用地情况,甚至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近日云南高院的一则判例引起了光伏人的关注,某光伏企业从国土局租用土地建设
光伏投资企业,在云南投资建设一光伏电站项目。2010年5月1日,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下称国土分局)与村委会等四个村民小组签订了《租地协议》,对杨梅坪的4500亩集体山地进行租用。租地补偿费为每亩
做好产品可靠性和电站资产安全管理,注重分布式电站的设备质量和建设质量。记者:鉴于土地资源有限,现在各种类型的光伏+应运而生,阳光电源在光伏+方面都有哪些探索?曹仁贤:在一般农用地上,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
、基本案情A公司为一家光伏投资企业,在云南投资建设一光伏电站项目。2010年5月1日,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下称国土分局)与村委会等四个村民小组签订了《租地协议》,对杨梅坪的4500亩集体山地
进行租用。租地补偿费为每亩1500元,共计675万元,租地期限为五十年。同年5月5日,由国土分局将上述土地租赁给A公司,用于建设10MW光伏工程项目,租金和租期同与村委会各村民小组所签订的相同。合同
,对于占用耕地的光伏发电项目,对光伏阵列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部分,免征征地占用税及土地使用税。实际上,农田上搭建光伏电站从建设方式和征用土地的实质来讲,都未改变耕地性质,除水泥桩部分,其它区域
? 曹仁贤:在一般农用地上,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前提下,做好加法是每个光伏人都要解决的问题。不少企业已经做了很多工作,让光伏与农业生产结合,与养殖业结合。我们主要是在采煤塌陷区建立水上漂浮光伏电站,探索光伏
国家能源局,将项目投资主体纳入能源领域失信主体名单,组织实施联合惩戒。
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大大提高土地利用率,降低光伏产业成本,且农业生产与发电相得益彰,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相对来说,属于一种较好的开发模式。
内容进行梳理前,在此先简单介绍一下三个文件的主要内容:国土资规【2015】5号文主要明确了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政策,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发
变原本的用地性质;(4)采用直埋电缆方式敷设的集电线路用地,实行与项目光伏方阵用地同样的管理方式。(5)对于符合本地区光伏复合项目建设要求和认定标准的项目,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集电线路杆塔基础用地按
逐级上报国家能源局,将项目投资主体纳入能源领域失信主体名单,组织实施联合惩戒。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大大提高土地利用率,降低光伏产业成本,且农业生产与发电相得益彰,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相对来说,属于一种较好的开发模式。
重点支持利用荒山荒坡和滩涂等未利用土地建设地面光伏电站;大力推进与公共建筑、户用建筑等相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因地制宜建设与生态保护、污染治理、设施农业、渔业养殖相结合的光伏电站;积极探索太阳能热
禀赋不优,但光伏发电在我省可作为有益的补充电源,十二五末我省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容量49万千瓦,年均增长170%。十三五期间,我省重点支持利用荒山荒坡和滩涂等未利用土地建设地面光伏电站;大力推进与公共建筑
不优,但光伏发电在我省可作为有益的补充电源,十二五末我省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容量49万千瓦,年均增长170%。十三五期间,我省重点支持利用荒山荒坡和滩涂等未利用土地建设地面光伏电站;大力推进与公共建筑
、户用建筑等相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因地制宜建设与生态保护、污染治理、设施农业、渔业养殖相结合的光伏电站;积极探索太阳能热发电,持续推广太阳能供热应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精准扶贫工作部署,稳步实施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