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指出,县级备案机关负责本辖区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需市(州)统筹开发利用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由市(州)备案机关负责备案,也可由市(州)备案机关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备案权限。市(州)备案机关负责所辖县(市、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指导和监督工作。全文如下:关于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有关
4月30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落实国家能源局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 服务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对于存量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江苏省电力公司、电力调度机构应全面梳理现状,制定具体“四可”能力改造方案,并向江苏能源监管办报备。其中,接入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应于2025年9月底前完成“四可”能力
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公示根据国家要求,为更好促进我省分布式光伏稳妥有序高质量发展,我局组织编制了《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目前,已根据前期征求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为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再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5年5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
4月29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二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公示文件提出,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工商业光伏,自发自用电量占年发电量的比例应在50%以上,鼓励通过储能等方式优化涉网安全与电网友好性。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未达到要求时,调度机构可提前对项目采取限制出力等措施,使得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达到要求;采取全部自用的分布式光伏项目,需加装
4月28日,工信部发布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推荐范围有五大方面,其中用能低碳转型技术包括清洁低碳氢制备及应用、高效储能、工业绿色微电网等可再生能源消纳技术;余热余压高效利用、系统能量梯级利用、电能替代等多能高效互补技术等。原文如下: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5
4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鼓励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稳定发用电主体市场预期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指出,本通知所指多年期购电协议包括在交易平台通过双边协商或集中挂牌达成的多年期绿电交易合同、电力用户与新能源发电企业在电力市场外签订的多年期绿电交易合约、电力用户与新能源发电企业达成的战略合作协议等多种模式。鼓励电力用户,特别是重点产业电力用户与新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3年及以上周期
4月29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与江苏能源监管办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苏发改规发〔2025〕2号),通过优化上网模式、简化备案流程、保障接网消纳、规范整村开发、强化安全管理,多维度破解分布式光伏发展痛点,为企业、投资者及从业者注入信心。上网模式自主选,激发市场新活力• 新政在上网模式上赋予市场主体更大的选择权。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采用自发自用
4月28日,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2025年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高水平废弃物回收循环利用项目,重点支持回收体系建设和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纺织品、废旧家电、废旧汽车、退役动力电池、退役风电光伏设备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原文如下: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2025年
4月29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与江苏能源监管办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苏发改规发〔2025〕2号),通过优化上网模式、简化备案流程、保障接网消纳、规范整村开发、强化安全管理,多维度破解分布式光伏发展痛点。根据文件:工商业分布式上网电量比例不足要求!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其自发自用电量比例暂不作要求。工商业分布式可全额上网一般工商业和大型
4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全面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5〕394号)》,文件提出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电力现货市场全覆盖,明确了20省电力现货市场运行时间表。各省电力现货市场运行时间表如下:●湖北:2025年6月底前转入正式运行。●浙江:2025年底前转入正式运行。●安徽、陕西:力争在2026年6月底前转入正式运行。●福建、四川、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