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入秋,春华秋实,光伏也到了收获的季节。下面,晶澳蔚蓝为您整理了过去一周分布式光伏行业资讯。速看!!!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3年第1号),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次排除延期清单将于2023年9月15日到期。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对相关商品延长排除期限。
9月15日,受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委托,国家自然资源专职副总督察在北京集中约谈2023年督察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河北省石家庄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浙江省温州市、安徽省滁州市、山东省临沂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贵州省黔西南州、云南省昆明市、甘肃省兰州市等9个市(州)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面对面指出督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严肃批评,明确整改要求,督促地方政府压实责任,加大整改查处力度,坚决遏制耕地违
内蒙古工信厅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实现能源电子产业经济初具规模,“光储端信”协调发展。光伏及新型储能产品供给能力大幅提升,晶硅材料生产规模占全国的40%以上,太阳能电池组件产能达到可以满足80%以上本地建设需求;新能源装备产业链进一步延伸;并网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大幅提升;氢能供给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从亮表示,在能源资源互通方面。大陆已经建成世界上最大的能源体系能源绿色转型的成就举世瞩目,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的规模多年来居世界第一,具备全球最先进的风电光伏生产能力和远距离输变电能力,特别是福建省的清洁能源发展迅速,闽南外海滩的浅滩适宜海上风电发展,具备向台湾地区大规模输送绿色电力的条件。我们愿意加强两岸能源领域合作,共同推动两岸能源绿色转型发展。
通知指出,要全面推进新增市场化并网项目开工。相关地州要严格践行“双承诺制”要求,推动已纳入自治区2023年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清单的项目尽快办理各项前期手续,按照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全面开工建设,并确保配套负荷、储能等均按承诺时间节点开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9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评估结果的公示。经评估优选,7个项目获选
9月11日,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能源局、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动四川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效期5年。《实施意见》提出,优选建设一批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力争到2025年全省新型储能规模达200万千瓦以上。
为确保瓦折村光伏电站项目征收土地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拟定了《瓦折村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9月5日,海南省五指山市发改委发布《五指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试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政府投资新建建筑按照“应建尽建”光伏发电设施,光伏发电工程及配套的安全、环保设施应当与项目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未履行“应建尽建”光伏发电设施的政府投资新建建筑项目不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