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各地纷纷加大光伏项目的建设力度,以期实现绿色能源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然而,在这一过程中,光伏项目指标的废止问题逐渐浮出水面,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近日,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废止2021年延长石油商州1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指标项目的公示》,公告称延长石油商州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是商洛市2021年获得的全省地面集中式光伏项目竞配指标,截止2023年12月底该项目未备案、未动工。
4月18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对祁县100MW光伏发电项目等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拟废止公示》,共废止12个新能源项目,这些项目虽然已列入年度建设规模项目单位投资不积极、确定无法建设。其中,光伏项目7个,规模合计6
10月25日,江西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逾期光伏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34个光伏项目因未开工被取消建设指标,估摸总计2.894GW。
7月2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23年3号令。《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23年6月14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经过清理,决定对47件规章、行政规范性和一般政策性文件予以废止,其中包括《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等多项跟光伏、风电能源领域有关文件。
7月2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23年3号令。《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23年6月14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经过清理,决定对47件规章、行
为加快推进新能源“十四五”规划建设进度,实现我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组织各市能源局对2021年及之前项目单位投资不积极、确定无法建设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进行了梳理。相关地市上报拟废止项目清单,经我局汇总,拟将阳曲县蔚蓝凌井店等19个总规模100.8万千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予以废止,现予公示。相关企业如有异议,请向相关市能源局提出书面意见,并在公示期(5个工作日)内,由市能源局上报省能源局。
4月1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公告,将决定废止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其中包括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规范的通知等。
4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就拟废止和修改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公告》。根据公告,国家发改委拟废止的文件中2项涉及光伏。
11月22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文称,能源局组织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拟废止《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亚临界煤电机组改造、延寿与退役暂行规定的通知》等51件规范性文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光伏相关政策5部,如下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