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2023-2024年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清洁能源替代降碳。在具备条件的重点用能单位,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项目。鼓励以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利用企业厂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推动工业绿色微电网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推进多能互补高效利用,提高终端用能的新能源电力比重。原文如下: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日前,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乌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做大做强新能源产业,加快建设抽水蓄能电站一期项目,实现总装机5.16万千瓦的21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发电,探索推进与周边盟市共建千万千瓦级大型新能源基地和绿电替代合作示范区,力争将乌海及周边地区新能源一体化合作示范区列入自治区级区域发展战略。力促光伏、锂电池等6个项目开工,大力发展制氢、储氢、用氢等氢能源产业,推动
。如今,巨大的市场预期和现实很可能的制约与困难,形成阶段性明显反差。企业战略和布局上的过分“乐观”,很可能导致未来的巨大困难。有极为乐观的预测认为,2022-2023年全球光伏市场需求分别为达到300
指导意见》,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尽管在之后的政策解读中,水利部门明确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考虑国家能源结构优化调整的需要,对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建设不搞“一刀切”,对于
1月18日,邹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执行邹城市2023年春节期间低压分布式光伏调峰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受春节期间用电负荷下降等因素影响,为保障电网安全稳定和公共服务用电,根据山东省能监办、能源局《关于做好2023年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电力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决定对我市低压分布式光伏用户采取停运的方式参与电网调峰,时间为1月19日(腊月二十八)0时至1月28日(正月初七)0时。原文如下
1月13日,山西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征求《山西正备用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文件指出,备用服务供应商:执行备用市场交易结果,能够响应调度指令,调整发电出力(或用电负荷)提供备用服务的市场主体,包括参与现货市场的燃煤机组和燃气机组,省调直调的新型储能电站,虚拟电厂、可控负荷,以及具备调节能力的风电场、光伏电站等。新能源企业和电力用户开展技术改造,具备稳定提供备用辅助服务的条件
1月17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领域及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围绕低碳转型深度布局产业链,深入实施产业强链行动,以低碳化、数字化、高端化、智能化为方向,巩固提升特高压设备、生物医药、晶硅光伏、风电装备、高端纺织、高技术船舶等产业链整体竞争力,做强集成电路、轨道交通、5G、新型医疗器械等产业链优势环节。强化基础研究支撑,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
为加快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电网接入和消纳资源有效配置,江西省能源局将开展全省存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排查清理工作。文件明确光伏项目纳入2019、2020年有效建设方案、已于2021年12月31日前并网但未全容量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须在2023年3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纳入2021年第一批竞争优选方案的光伏发电项目须在2023年3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纳入2021年第二批竞争优选方案的
1月16日,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人民政府公示该县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经国网清河县供电公司测算,截至2023年1月1日,清河县分布式光伏剩余可开放容量为6.88兆瓦。详情如下:清河县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公示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2〕1243号)要求,为统筹推动全县分布式光伏科学有序发展,促进光伏发电就近消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
1月13日,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十四五”目标任务及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推动新建居住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新建公共建筑执行72%节能标准,大力推动城乡建筑应用太阳能发电。原文如下: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十四五”目标任务及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钦政办〔2022〕4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
1月17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政府工作报告,对过去五年及未来五年工作分别做了回顾与安排,并指出,2022年河北省优化能源结构,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1400万千瓦。2023年,将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1000万千瓦。开展钢铁、水泥等7个重点行业企业创A行动,年内升A企业达到60家。抓好节能降碳改造,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3%。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