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市内建筑、新农村示范区、城乡道路配套设施等建(构)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偏远地区利用光伏发电解决无电和缺电问题,鼓励在城市路灯照明,通讯基站,交通信号,城市公园广场等及附属建筑规划
推进单体建筑屋顶光伏发电应用。优先支持在市内工业厂房、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大型公共建筑等建筑屋顶建设兆瓦级规模化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在学校等事业单位建筑屋顶建设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工业企业年
。
三、推进措施
(一)加快推进光伏应用
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原则,鼓励在工业园区、市内建筑、新农村示范区、城乡道路配套设施等建(构)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
公共建筑等建筑屋顶建设兆瓦级规模化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在学校等事业单位建筑屋顶建设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工业企业年综合能耗超过3000吨标煤、商业企业年用电量超过300万千瓦且具备建设条件的现有
工业园区、市内建筑、新农村示范区、城乡道路配套设施等建(构)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偏远地区利用光伏发电解决无电和缺电问题,鼓励在城市路灯照明,通讯基站,交通信号,城市公园广场等及附属建筑规划
积极推进单体建筑屋顶光伏发电应用。优先支持在市内工业厂房、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大型公共建筑等建筑屋顶建设兆瓦级规模化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在学校等事业单位建筑屋顶建设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工业企业
60万千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二)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优先支持在用电价格较高
的工商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规模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在机关、学校、医院、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等推广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新建建筑、旧建筑改造等原则上按照
分布式光伏发电。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优先支持在用电价格较高的工商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规模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在机关、学校、医院、事业单位
;2016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30兆瓦。
二、发展领域
优先在工业厂房、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大型场馆等建筑屋顶建设规模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率先在工业园区内实施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
电站的要求同步设计、同步实施,根据需要预留光伏配电房空间,并将光伏发电系统投资额纳入工程总概算。
(三)加大节能政策支持。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煤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企业,原则上要利用
、省国土资源厅、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二)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优先支持在用电价格较高的工商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
规模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在机关、学校、医院、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等推广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新建建筑、旧建筑改造等原则上按照分布式光伏发电要求统一设计、同步
场馆等建筑屋顶建设规模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率先在工业园区内实施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城乡居民住宅、商业综合体、学校教学楼、总部大楼、大型公共建筑等推进建筑一体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支持在
发电装机容量30兆瓦。二、发展领域优先在工业厂房、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大型场馆等建筑屋顶建设规模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率先在工业园区内实施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城乡居民住宅、商业综合体、学校
光伏发电系统投资额纳入工程总概算。(三)加大节能政策支持。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煤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企业,原则上要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对实施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光伏上网负荷不
发电装机容量30兆瓦。二、发展领域优先在工业厂房、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大型场馆等建筑屋顶建设规模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率先在工业园区内实施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城乡居民住宅、商业综合体、学校
光伏发电系统投资额纳入工程总概算。(三)加大节能政策支持。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煤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企业,原则上要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对实施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光伏上网负荷不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