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甘肃武威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下达“十四五”第二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指标的通知》,此次下达的建设指标,总计包含2GW新能源项目,其中风电1.2GW、光伏1GW,建设指标暂未说明储能配置
容量。通知要求各县区按照通知附件中《全市“十四五”第二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指标下达表》确定建设规模,开展项目选址,12月30日前完成项目报送。
莎车县西南侧亚喀艾日克乡光伏产业基地内,距离莎车县约32公里。项目拟建设光伏规模为交流侧2000MW,储能规模500MW/2000MWh。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场区太阳能资源丰富,预计年平均利用小时
新能源装机规模快速发展,储能成为克服新能源发电不稳定、随机性、间歇性等缺点的重要手段,而随着最近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鼓励储能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储能的经济性逐步被
负担为原则,综合考虑开发规模、负荷特性等因素,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15%、时长不低于2小时配置或租赁储能设施,减少对其他灵活调节类电源的依赖。当电网消纳能力不足时,应提高储能配置标准,储能配置要求应参照国家、省及地方政府最新要求实时调整。
能源基地、七星关新能源基地、大方北新能源基地、大方南新能源基地、织金新能源基地、黔金新能源基地。新能源基地总规模3957.5万千瓦,其中,光伏基地总规模3028万千瓦,风电基地总规模931.5万千瓦;“十四五
。原则上已纳入自治区首批清单的项目,新能源侧、负荷侧和储能侧(若有)应于2023年底前全部建成投产,且项目建设所依托的新增用电负荷未全部投产前,配建的新能源规模不得投入运行。未能于2023年底前投产的
新能源项目才能核准(备案),开工建设。原则上已纳入自治区首批清单的项目,新能源侧、负荷侧和储能侧(若有)应于2023年底前全部建成投产,且项目建设所依托的新增用电负荷未全部投产前,配建的新能源规模不得
11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首批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清单的通知》,通知称,全区有21个项目纳入自治区首批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清单,共配建新能源规模指标708.6万千瓦,其中
项目建设所依托的新增用电负荷未全部投产前,配建的新能源规模不得投入运行。未能于2023年底前投产的项目,相关盟市能源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项目建设保障措施、负荷产业落实机制,以及项目主体及接网工程实际投资建设
11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首批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清单,全区有21个项目纳入自治区首批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清单,共配建新能源规模708.6万千瓦,其中风电444.13万千瓦、光伏264.5
绿色供电项目实施细则(2022年版)》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各盟市申报的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方案进行了评估,全区有21个项目纳入自治区首批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清单,共配建新能源规模708.6万千瓦,其中
年底,全国灵活调节电源装机占比约为17%。“系统调节能力难以适应更大规模的新能源发展需要。”《新型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及政策研究》指出,“十三五”期间,我国新能源装机占比从11.3%升至24.3%,而
放进一步指出,风电配储和光伏配储对于储能的利用、弃风弃光的解决具有明显差异性,但分散的配置方式无法体现规模效益,项目普遍存在运营成本高、效率低等问题,难以充分发挥储能作用。“新型储能成本高于火电灵活性
,目前组件价格仍在高位,结合最新集采报价,仍有2元/W以上报价出现。按照当前组件价格大规模进行组件供货安装,部分项目面临超概风险、收益率收紧,对公司光伏项目建设进度、IRR造成一定影响。目前受波动、手续
延滞、组件高价、送出工程建设滞后等众多难题辖制,预计年底光伏项目大规模施工难度较大,特别是大规模进行组件安装的可能性很小。大基地项目没有强制性开工要求。公司积极指导各项目单位通过采取调整建设节奏的措施来
应用示范。对在新区备案且建成投运的用户侧储能、独立储能、分布式光储、充换储一体化等项目,储能配置时长不低于2小时的,按照储能设施装机规模给予每千瓦时200元的容量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鼓励新型储能应用示范。对在新区备案且建成投运的用户侧储能、独立储能、分布式光储、充换储一体化等项目,储能配置时长不低于2小时的,按照储能设施装机规模给予每千瓦时200元的容量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