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绿色贷款财政贴息、奖补、风险补偿、信用担保等配套支持政策。加快绿色债券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
近日以来,新能源发电行业迎来了一系列政策大礼包,从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到稳经济政策将新能源纳入专项债券再到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规划的出台,风光迎来史无前例的发展机遇的同时,乡村振兴+新能源也成为了屡次提及的
应对气候变化和管理气候变化相关风险提供必要数据基础。
(二)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系统化金融支持
一是强化绿色金融基础性制度安排。强化金融领域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继续推动建立统一的国内绿色债券环境信息
披露制度,探索形成适用于全国大部分银行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规范,逐步建立国内统一的转型金融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主动参与制定全球统一的可持续披露标准。实施绿色债券认证补贴制度,鼓励绿色债券市场发展,为培育和
融资,企业需要打通资本市场融资渠道,也就是说要银行融资、资本融资、债券融资等多腿走路。中信证券某分析师对记者表示,例如,龙源电力打通A+H资本通道后,境内外融资渠道更加通畅,资产规模效应持续释放
。 3.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抓紧完成今年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任务,加快今年已下达的3.45万亿元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在6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力争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在依法合规
在内的现有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发展项目纳入政府债券支持范围。采取多种方式支持生态环境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规范
应收尽收。利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支持新能源发展。研究将新能源领域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
(二十)完善金融相关支持措施。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金融机构可以自主
绿色债券、绿色信贷对新能源项目的支持力度。研究探索将新能源项目纳入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支持范围。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新能源项目温室气体核证减排量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进行配额清缴抵销。
回收资金使用,精准有效支持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等新项目建设,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配套资金支持,促进项目落地实施、形成实物工作量。
《意见》要求,全面梳理各地区基础设施等领域
功能作用。鼓励国有企业依托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按规定通过进场交易、协议转让、无偿划转、资产置换、联合整合等方式,盘活长期闲置的存量资产,整合非主业资产。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国有资本投资
排贡献度高的能源项目予以支持,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重大清洁低碳能源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同时发挥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引领作用。另一方面,完善能源绿色低碳
地方政府支出的重点领域,合理安排资金投入。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部分可按规定统筹安排支持乡村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资金推进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