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能源局发布特急文件《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在光伏发电市场快速扩展的情况下,项目投资开发环节出现了资源配置不公、管理不规范和不同程度的投机获利现象,给光伏电站建设造成了不良影响。”
由于光伏“路条”是企业项目开展的先决条件, “路条”买卖由此衍生出来。一个跟光伏毫无关系的小公司,甚至个人,都可以凭借着个人关系从地方政府手中拿到这一纸文件,然后再倒卖给那些希望拿到资源的行业内公司。
10月24日,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按照现在的备案情况和装机进程,2014年光伏新增装机恐难实现13GW的目标,只能超过10GW。
按照当初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项目核准制在制度设计中并不存在“路条”审批程序。当时仅在发改办投资(2005)1463号规定中,有“对特定项目试行出具咨询复函”的措施。然而,在后来的实际操作中,发改委却将针对特定项目的咨询复函,作为所有核准项目的一项核准前置条件。“路条”审批由此产生。
光伏“路条”摊上大事了!10月9日,国家能源局“特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紧接着,10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又发布了《关于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这是国家能源局要对光伏“路条”动真格了。
倒卖能源项目路条的乱象,一方面抬高了市场开发成本,亦拖延了项目投建进度。在连发两个特急文件打击这一行为后,国家能源局昨日
10月12日,国家能源局在官网上挂出的一份重要文件,在光伏业内引起震动。这份标记为国能监管2014-450号文件(下称450文件)
昨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特急文件。该《通知》明确提出,统筹推进大型光伏电
在国家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之际,越来越多的企业正进入这一领域掘金。江苏林洋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林洋新能源)便是其中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