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陕西省发改委正式印发《关于开展陕西省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根据文件,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非化石能源消费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占比目标,通过竞争性配置确定2021年
随着新能源平价时代的来临,项目审批权限已逐步下放到地方政府,自国家能源局于5月20日下发《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河北、天津、甘肃、吉林、广东、广西、河南
6月20日,河北省能源局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开展2021年的风电、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共11GW光伏项目、5GW风电项目,其中,各地级市的规模安排如下表所示
6月11日,广东能源局发布《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确定2021年度广东省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规模为900万千瓦,主要用于安排存量项目。2020年底前已核准且在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
5月20日,《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对外发布。《通知》指出,考虑到项目建设周期,为保障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如期并网,确保完成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