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度。落实并完善国家、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重点新材料应用保险补偿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技术装备、绿色材料应用。(省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深化
职责分工负责)(四)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大力发展绿色贷款、绿色股权、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鼓励开发性政策性
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探索市场主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保险模式。2.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统筹做好增量审查与存量清理,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
范围:总容量为1500MWp规模的光伏组件,包括单/双面单晶硅光伏组件,配套组件连接接头、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的供应,并提供技术联络会、工厂试验、包装、保险、运输、交货(开箱验收) 、培训、安装
新材料领域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推进科技成果就地交易、就地转化、就地应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三、加快首批次新材料推广应用落实国家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机制和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提升
工程关于首批次新材料的相关政策。对符合《杭州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示范应用指导目录》的新材料保险项目,按照首年度实际保费(实际投保费率最高不超过2%)的90%给予保险补偿,并从次年度开始逐年递减10个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继续按规定减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减收失业、工伤保险费。将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统一提高至100%,并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二是对中小微企业
,引导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有关金融机构及时向我委反馈向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及其他民间投资项目提供银行贷款或股权投资等资金支持情况。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参照上述工作机制,主动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强对接,积极
搭建财政拨款、创投、银行贷款、研发保险四位一体、互认互动的“拨投贷保”联动支持机制,助力企业开展“卡脖子”技术攻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
“知识产权+标准化”领军企业和产业集群。强化“政企银保服”联动,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进园区、进企业、进金融机构基层网点,丰富知识产权保险险种,扩大保险覆盖范围。拓展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渠道,推动海外
规模,加大供应链金融、绿色金融、融资租赁等金融产品供给,推动渝西地区天使基金、创业风险投资等发展。强化政府引导类基金对渝西地区项目支持,完善政府在创新成果保险补偿、优质企业增信等方面的制度安排,促进产融
保险产品,通过多样的绿色金融手段提高投资热度,加大光伏建设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已纳入各级财政补贴清单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所在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风险可控的原则,自主发放补贴确权贷款。(三)优化项目
光伏发电应用水平。二、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以市场推动为主,建立公平开放的市场体系,鼓励社会资本、国有资本、银行保险等积极参与农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