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报频传。东方日升已成功与Mytrah能源公司签订175MW太阳能组件供货合同,并且与Chemtech Solar(Italy) Alliance签订了一项11MW的太阳能组件供货合同,与此同时,东方日升
(002121)5月25日晚间公告,公司与LG化学签署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之条款和条件,双方拟在中国合资设立深圳科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50万美元,注册币种为美元。合资
主要从事光伏储能、能源管理、电力存储、锂电池管理及储能数据云平台等技术的研发及生产,并且在澳洲、德国等市场建立起销售网络,2016年开始批量供货并在澳洲开展微电网项目。公司通过参股沃太能源进一步打开
该项目设计工作,2016年3月签署了技术协议, 4月底签订了供货合同,并于5月10日完成了全部11.47MWp的组件供货工作。与此同时现场技术人员积极为业主单位提供安装指导和技术支持,确保了该项目的按期
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7、诚信履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产品质量无不良记录,供货时间无迟延记录;近3年内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因不诚信履约被国电集团、龙源
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7、诚信履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产品质量无不良记录,供货时间无迟延记录;近3年内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因不诚信履约被
途径,最大限度实现新能源就地消纳。眼前的发展困局并没有影响到企业的投资热度。我们的供货合同已经签到2020年,客户除了西北地区的风电场,目前正在与中亚地区的风电项目洽谈供货。由于市场需求旺盛,生产风机
到货5MW,累计到货15MW;
2016年8月30日之前到货5MW,累计全部到货。
交货期可能微调,具体供货批次、数量及供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备招标货物的生产能力和相应资质资格;
3.2 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具有3项风1MW地面并网光伏电站项目支架供货业绩
供方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和投标人的进厂验收证明。 3.6 自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具有两个单体10MW以上官府项目的汇流箱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为准,须体现签订日期和数量或容量)且运行
截止日期间,至少具有累计50MW(含)以上寒冷地区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为准,须体现签订日期和数量或容量)且运行良好的记录; 3.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
两个10MW(含)以上规模光伏电站或3个49.5MW以上规模风电场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价格可覆盖)且运行良好的记录; 3.6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