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优化能源供应结构和消费模式,突显能源高效、清洁、低碳环境效应成效。能源效率持续提高,加快能源集约、智能利用,促进能源技术创新。用能方式更加清洁,终端用气电气化水平持续提高,能源结构持续优化
数字化转型纵深推进,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18%,数据要素全域赋能、生产生活全面转变初步实现,国际数字之都建设形成基本框架。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主城区辐射带动效应不断增强,临
信息等服务消费,释放综合带动效应。增强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持续推进重大工程建设,全年完成投资2150亿元。加快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扩投资、提产能、增效益,推动一批引领性强、带动性大、示范性好的
、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全面打响“浙江服务”品牌。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坚持适度超前,统筹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和功能,率先完成省级水网先导区建设,基本
结构的关键作用,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强韧、民生改善等需要,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提升投资效益,以高质量投资支撑高质量发展。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完善消费
2025年,新能源累计装机容量突破20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超35%,煤电机组供电煤耗下降10克标煤/千瓦时,氢能、储能参与能源调节作用明显增强,能源结构不断优化,以清洁能源为主体的
列入省、市重大项目,加强用地、用能等支持保障。突出储能等具备重大决定性、引领性意义项目的资源保障强度、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项目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支持推广“拿地即开工”、联合竣工验收等创新举措。2
淘汰能耗不达标的落后设备,腾出存量用能空间。对重点用能单位推进节能诊断、节能改造等节能服务工作。3.推进社会多领域节能增效。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倡导绿色低碳节能建筑,推广适配型
能耗限额管理,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数据共享机制,提升建筑能耗监测能力。到2030年,新建建筑能效再提升30%。(省住建厅、省工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优化供热
制度,供地结构不断优化,建设用地产出效益和节地水平不断提升。“十三五”时期,全省清理“批而未用”土地25.14万亩,处置闲置土地14.47万亩。万元GDP用水量41.20立方米,单位用水量低于全国
治理方式根本转变;巩固自然资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形成科学简明可操作的制度体系。(三)主要目标1.2025年主要目标国土空间格局更加优化。全省“一群两区三圈”发展新格局初步形成,空间结构不断
单列,加强能耗指标统筹,合理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能需求。(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能源局)93.全区城镇总体规划区内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3年底,全区新建建筑中装
20%奖励引荐人,单个项目最高奖励500万元。对新能源领域产业集群核心承载区中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优先列入省、市重大项目,加强用地、用能等支持保障。突出储能等具备重大决定性、引领性意义
、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围绕城市建设、民生改善、数字赋能等领域应用场景择优支持,最高500万元。支持创新产品首购首试首用,对新认定的省级、苏锡常首台(套)重大装备,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