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所用甲方电量(非上网电量)电费按月结算,甲乙双方指定专人对当月电量进行抄表签字确认,甲方在次月第一周内开具相应的峰、平、谷电量增值税发票,乙方应于次月15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7.1违约责任;乙方
应于次月15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电费,乙方延迟付款超过十五日以上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起按应付款项的日千分之一计算至清偿时止;等等。上述合同签订后并未实际履行,2015年7月
结算,甲乙双方指定专人对当月电量进行抄表签字确认,甲方在次月第一周内开具相应的峰、平、谷电量增值税发票,乙方应于次月15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7.1违约责任;乙方应于次月15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电费,乙方
延迟付款超过十五日以上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起按应付款项的日千分之一计算至清偿时止;等等。
上述合同签订后并未实际履行,2015年7月(原告自述),原、被告签订了与上述合同内容
乙方所用甲方电量(非上网电量)电费按月结算,甲乙双方指定专人对当月电量进行抄表签字确认,甲方在次月第一周内开具相应的峰、平、谷电量增值税发票,乙方应于次月15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7.1违约责任;乙方
应于次月15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电费,乙方延迟付款超过十五日以上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起按应付款项的日千分之一计算至清偿时止;等等。上述合同签订后并未实际履行,2015年7月
体系)体系认证;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
5.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
;
7.同一集团旗下企业报名只能一家,以报名先后次序为主;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8.投标方案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国外技术支持方
(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类证书(或者授权):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停产,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
2.6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考核合格证。中标后项目部关键岗位全部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在现场进行施工与管理,否则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和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8、以上所提及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
6、投标人为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且具有施工资质或生产企业与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
(1)投标人须为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且具有施工资质,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且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定资格条件: 6、投标人为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且具有施工资质或生产企业与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 (1)投标人须为光伏产品生产企业且具有施工资质,应具有有效的
、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3.1.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三年未发生施工工程负主要责任的各种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
。投标商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
4)投标人应具有三年及以上晶硅电池组件独立生产、供应和售后服务的能力,企业的年生产检验能力不低于1GWp。
5)投标人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企业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来承担本项目的安装与供应,提供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结论良好。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在最近
,并据此进行判断,确认单晶硅太阳电池组件能满足现场的环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明确主要材料规格、备品备件等的生产厂家,明确各零部件更换周期。
工程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电投企业标准,组件等级为A级
、检测能力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
2.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2.5具有良好的